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号)要求,切实做好学校2026年新增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签约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日制本科生(含预科生)、全日制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因家庭经济困难,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5.本学年未获得其他金融机构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
三、申请材料
1.学生身份证和学生证(身份证有效期须在2026年12月31日之后);
2.户口本(本人页、首页、户主详情页、信息变更页、监护人页);
3.未成年人须提供《合肥工业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家长确认书》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合肥市内的中国银行普通活期性质的借记卡,并开通手机银行网银。
四、贷款额度
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含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
五、签约安排
本次贷款合同签约,学生全部通过手机银行线上申请。
针对银行卡办理、手机银行开通等业务,银行进校开展业务服务,具体时间地点如下:
屯溪路校区:10月12日-14日 德园食堂三楼辅导员发展中心

翡翠湖校区: 10月15日-16日 综合楼一楼多功能厅(第一食堂对面)

六、注意事项
1.已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同学不可以重复申请;
2.开学时预登记的同学并未成功办理校园地贷款,一定要在通知时间到现场办理。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51-62901991。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