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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15    作者:    来源:    浏览:    打印

各学院: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进一步落实精准资助发展目标,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学费减免办法》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6-2027学年学费减免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合肥校区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二、减免范围及类别

学校统一收取的学费,不包括住宿费等其它费用,申请减免金额不超过学生当年应缴学费。学费减免分为全额减免和部分减免,部分减免分为减免3000、2000、1000元三个等级。

三、减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学习刻苦努力,态度端正,成绩良好;

3.生活节俭,品德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4.当年未享受过其它形式学费减免的学生。

(二)具体条件

1.符合上述基本条件,无生活来源的孤儿、烈士子女及符合其他国家政策规定的学生可申请全额减免。

2.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当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部分减免:

(1)脱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和特困供养学生;

(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4)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严重突发事件,造成家庭财产损失严重的学生;

(5)其他国家政策规定应予以减免的学生。

四、减免流程

1.学生申请。学生本人通过学工系统(http://stu.hfut.edu.cn/)【学费减免】模块或合工大智慧学生社区线上平台小程序【学费减免】登记模块于10月16日12:00前完成在线申请。

2.学院审核。各学院在全面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基础上,于10月16日18:00前完成线上审核,拟定建议减免金额。

3.学校复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结合学院审核意见,对材料进行复审,确定学费减免名单和减免金额建议名单。

五、工作要求

1.学费减免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事关教育公平、学生个人发展,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2.学院积极做好学费减免资助政策的宣传、组织工作,并要求学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提供相关材料;

3.本学年学费减免中全额减免和部分减免的申请材料,学院需于10月19日上午将《合肥工业大学学费减免汇总表》(学工系统导出后打印)经分管领导阅签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服务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4.最终减免名单和减免金额以学校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为准。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51-62901991。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