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合工大政发【2019】56号)、《合肥工业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暂行)》(合工大政发【2019】7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启动2024-2025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校内公益服务固定岗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类型
1.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及以上的长期性岗位,以校内助教、助研、助管和学校公共服务工作为主。
2.校内公益服务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及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属于志愿服务性质。
二、岗位申报及审批
1.各单位认真如实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校内公益服务固定岗位申报表》(见附件1,简称申报表)并附详细设岗方案。
2.校内经营性单位或有专门经费项目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填写申报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按照需求组织对接工作,学生劳动报酬由用人单位支付或从项目经费中开支。
3.2024-2025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校内公益服务固定岗位经学校相关部门统筹核定审批后,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公布审批结果,并按照需求组织岗位对接工作。
三、计酬标准与公益服务时长认定
1.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每月工作时间超过32小时,按480元计酬;每月工作时间不足32小时,以每小时12元按小时计酬。
2.校内公益服务固定岗位按学年进行公益服务时长认定,经考核合格后,在第二课堂成绩单系统认定公益服务时长。满一学年,每学年认定总时长不超过120小时;不足一学年,每学期认定总时长不超过50小时。
四、相关要求
1.2024-2025学年各单位原则上不新增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各单位在2023-2024学年核定岗位数基础上结合人员编制及实际工作需要根据精简、缩减的原则进行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报;如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不能满足单位工作需求,可申报校内公益服务固定岗位。
2.原则上,以校内二级单位统一申报,设岗单位须指定岗位负责老师,进行统一管理、考核,并对上岗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建议设岗单位对超10人的同一类型岗位建立实践团队,采取“社团化”模式进行管理。
3.固定岗位采取先定岗、后聘用的原则,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优先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招募。
4.固定岗位既要满足学生需求,又要保证学生不因参加实践而影响学习。学生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工作,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学生参加校内公益服务固定岗位实践,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
5.申报表经二级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于9月9日前将纸质版材料分别交至屯溪路校区学工楼一楼学生资助服务大厅和翡翠湖校区综合南楼一楼学生资助服务大厅,并将申报表、设岗方案电子版发送至qgzx@hfut.edu.cn邮箱(邮件名“单位全称+合肥工业大学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校内公益服务固定岗位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办理。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901991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