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升国旗仪式在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与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重要作用,引领广大青年学生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勇毅前行,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贡献青春力量。经研究决定,本学期继续在学生中组织开展升国旗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每周周一早上7:15,各学院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活动地点
屯溪路校区西田径场北侧,翡翠湖校区田径场南侧。
三、参加人员
轮值学院相关领导、学生政工干部、全体学生。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丰富教育形式。举行升旗仪式是加强师生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在升旗仪式中扎实开展国旗下的思政课教育活动。承办学院可围绕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大纪念日等,拟定教育主题,组织优秀师生代表,通过主题演讲、励志宣誓、诗歌朗诵、歌曲颂唱等多样形式,上好每周爱国“第一课”,并安排专门老师至少于升旗前两天主动对接学工部网络信息管理科,沟通升旗活动素材采编工作,协助完成国旗下的思政课推文宣传工作,营造浓郁的爱国主义教育氛围。同时,承办学院将该周定为本学院“爱国主义宣传周”,积极在青年学生中开展弘扬爱国主义的系列主题教育活动。
2.认真组织实施、注重质量效果。每周升旗仪式由值班学院负责组织开展,各学院要做好现场组织协调、秩序维护和学生考勤工作。轮值学院以班级为单位(每班一列纵队),在升旗仪式正式开始前5分钟面向国旗集合完毕,升旗时保持着装整齐、姿态端正、神情严肃。田径场中进行体育运动的师生在升旗时应面向国旗、自觉肃立,待升国旗仪式完毕后再自由活动。
3.协同配合开展,加强沟通联系。校国旗护卫队负责两校区升(降)旗任务,轮值学院相应校区全体政工干部须全程参加组织升国旗活动,学工部、校团委派工作人员参加协调升国旗活动。如遇可能影响升旗仪式进行的相关情况(如雨雪天气),各学院、学工部应及时沟通、协调,第一时间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因学生实习等原因无法参加升旗活动,各单位应提前报学工部备案。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校团委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