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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学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7    作者:    来源:    浏览:    打印

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今年我校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时间为9月29日(周五)到10月6日(周五),为确保假期期间各项学生工作顺利开展和学生安全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工作。各学院要结合学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要求,继续在学生中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在中秋、国庆放假期间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和社会公德,谨防传销组织、电信诈骗等各类诈骗手段,注意防火防盗防骗,注意人身财物安全、交通安全等。

2、强化生健康维护工作。各学院要结合秋季传染病防控和校园爱国卫生运动相关要求,指导学生开展劳动实践,进行寝室卫生大扫除,营造整洁、舒适、安全、向上的学生寝室环境氛围,引导学生做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3、落实学生假期管理工作。学生应主动在学工系统登记假期去向,离校学生要履行请假手续并附家长知情同意书。留校同学要主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自觉遵守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晚归或夜不归宿。外出及回家探亲同学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注意交通安全,乘坐合法和安全的交通工具,保管好个人财物。

4、细致掌握学生离返校情况。各学院要全面细致了解和掌握学生外出的情况(含已履行手续的外宿学生),严格请销假制度,在学工信息化系统(节假日离返校模块)做好“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学生离返校的登记和审核,要求学生返校后及时确认到校。假期结束后,要准确掌握学生的返校情况,及时与未返校学生及家长联系,对假期未履行请假手续离开合肥市的和无正当理由未及时返校的学生,学院要及时开展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关心关爱重点关注学生。各学院应结合开学初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密切关注重点学生心理状态,细致掌握在校学生的学习、生活等日常行为表现以及离校学生的行程安排,做好家校沟通联系,重点学生危机情况应及时报告并开展会商研判,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情感支持、心理帮扶和科学干预,切实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6、开展传统特色文化活动。各学院要做到人文关怀和服务保障相结合,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在双节期间对留校学生持续组织开展形式丰富的中秋传统文化活动和国庆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厚植青年大学生爱国主义情怀,增强爱校荣校情感,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

7、做好值班和应急响应工作。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进行假期学生工作值班,加强晚间值班督查,对各种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妥善处理并如实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组织辅导员深入学生寝室,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加强线上线下各类信息监测与研判,及时回应学生关切。全体政工干部要确保假期期间个人联系方式畅通,离开合肥须履行请假手续。

各学院应根据通知要求妥善安排相关工作,并于9月28日下午17:00前在学工信息化系统完成全部学生离校或留校登记,报送《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学生工作值班安排表》(附件1);10月7日上午9:00前报送未及时返校学生统计表(附件2)。报送材料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xgbglb@hfut.edu.cn(本科生)、yjsgzk@hfut.edu.cn(研究生)。

附件1:学院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学生工作值班安排表

附件2: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假期未及时返校学生统计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9月27日

附件1:学院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学生工作值班安排表(9月28日下午17点前报送).xlsx】已下载
附件2: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假期未及时返校学生统计表(10月7日上午9点前报送).xls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