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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28    作者:    来源: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浏览:    打印

各学院:

为进一步展现我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的精神风貌,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开拓进取、勇于实践、全面发展,学校拟在获得2015-2016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中遴选出最优秀的学生,并在校内对他们典型事迹进行宣传、展示,同时将推荐1名同学参与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6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录用资格评选。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我校2015—201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

二、报送名额

各学院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选拔推荐1名具有代表性先进事迹的获奖学生,报送其事迹材料。

三、报送材料

报送材料包括学生个人简介、个人事迹(正文)和师长点评三部分。

1、个人简介13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列出,同一类奖项取级别最高者。

2、个人事迹包括标题与正文两部分。标题要简练精确,集中反映中心思想。正文要主题突出、语言流畅,以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有血有肉的故事性叙述,尽量避免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等几方面内容简单机械地罗列成文。2000字左右,人称不限。

3、师长点评由学生所在学校校级领导,或有较大影响力的院系负责人、专家、学者对获奖学生优秀事迹进行精辟评述,要注明点评人的职务、职称、姓名等。100字以内。

4、报送文字材料中请勿夹杂个人照片、获奖证书等,请勿将个人照片、获奖证书等扫描件放至个人简介、事迹正文中。

5、学生个人电子版生活照一张(发送时注明学院、姓名)。

四、报送方式

各学院2016年11月18日前将纸质材料送至学生资助服务中心,电子版(个人文字材料和照片)发送至学生资助服务中心邮箱hfutzz@126.com。各单位要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报送材料。

联系人:袁舟群 联系电话:62901791

学工部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