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加强学生班级建设,增强班级凝聚力,促进优良班风、学风和校风的形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参评对象为学校全日制本科生专业班级。
第三条 评选“先进班级”,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评选。
第四条 “先进班级”评选的条件:
1、班级组织和制度健全,班级干部职责明确,有班风、学风建设计划和措施,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
2、定期组织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学习活动,效果明显。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比例高。
3、班级学习气氛浓厚,学生学习勤奋刻苦,互帮互学蔚然成风。定期召开学风建设主题班会,通报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具体的促进班级学风建设的措施和方法。
4、定期组织各种学习竞赛、学术讲座、作业评展及学习经验交流等学风建设专项活动。对集体参加校级以上(含校级)学习竞赛或科技创新活动并获奖,或个人获奖比例高的班级,在评选时给予优先考虑。
5、班级学生本学年无考试作弊行为。
6、班级课堂、晚自习及早操(大二年级班级参评提交该数据)秩序良好,有班级内部检查和督促制度,出勤率达到90%以上。
7、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艺体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8、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学习,无恶性事故发生,班级学生未受到校纪校规处分或处理。
9、注重保持良好的教室、寝室等公共环境卫生,班级寝室卫生平均成绩高于本宿舍楼卫生平均成绩。
第五条“先进班级”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数量为可参评班级总数的10%。
第六条 评选过程
1、各班班委会对班级上学年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参照“先进班级”评选条件进行自评,写出书面报告,向全班学生通报。
2、由班委会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先进班级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报学院参加“先进班级”初评。
3、学院学生奖助工作评审小组对申请班级进行初评,确定学院“先进班级”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
4、学院将初评结果及材料报学校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公布。
第七条 获奖班级,由学校授予“先进班级”荣誉称号,给予适当的奖励,并在全校进行表彰。
第八条 获得“先进班级”荣誉称号的班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收回所发的奖励。
第九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自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