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激励学生勤勉笃行、成长成才,统筹用好社会资助资源,现启动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社会捐资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称
(一)国元证券奖助学金
合肥工业大学“国元证券奖助学金”是由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捐资设立,主要用于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奖励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生。按照奖助学金设立协议要求,现对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1.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校纪校规,思想品德优良;
(2)2026-2027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勤奋学习,踏实刻苦,专业学习成绩排名在年级前30%;
(4)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乐于助人。
2.奖励数量及名额分配
奖励学生100名,奖励标准3000元/人,各学院排序推荐4-7名候选人。
(二)龙磁奖(助)学金
合肥工业大学“龙磁奖(助)学金”是由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以支持学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3个学院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及创新创业等项目。按照奖助学金设立协议要求,现对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1.评选条件:
(1)龙磁奖学金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校纪校规,思想品德优良;
②2025-2026学年担任班级、学院或学校学生干部,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具有创新精神;
③勤奋学习,踏实刻苦,专业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30%;
④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2)龙磁助学金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校纪校规,思想品德优良;
②2025-2026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简朴;
③勤奋学习,踏实刻苦,专业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30%;
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乐于助人。
2.奖励数量及名额分配
“龙磁奖学金”奖励30名全日制优秀学生干部,“龙磁助学金”资助30名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奖励标准均为5000元/人。各相关学院推荐10名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10名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候选人。
(三)“合肥工业大学阳光桥一新生成长计划”助学金
“合肥工业大学阳光桥一新生成长计划”助学金是由安徽阳光电源公益基金会在学校设立,资助学校机械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物理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障等困境高考本科录取全日制新生。按照助学金设立协议要求,现对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1.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生活俭朴,勤俭节约;
(6)2026年入学的新生且2026-2027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障等特殊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2.奖励数量及名额分配
奖励学生50人,奖励标准5000元/人。相关学院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
名额 |
机械工程学院 |
10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6 |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
9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5 |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 |
6 |
微电子学院 |
5 |
物理学院 |
1 |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
8 |
合计(人) |
50 |
(四)中银筑梦助学金
合肥工业大学“中银筑梦助学金”是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设立,向合肥工业大学捐赠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按照助学金设立协议要求,现对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1.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必修课无不及格科目;
(6)积极积极参与学生社区建设、校园协同治理以及朋辈学业辅导等相关学生工作;
(7)生活俭朴,勤俭节约,2026-2027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和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优先考虑。
(8)在符合上述条件前提下,当学年已获得过其他方面社会资助的同学,原则上不再参加比“中银筑梦助学金”评选。
2.奖励数量及名额分配
奖励学生50人,奖励标准为4000元/人。相关学院名额分配如下:
学 院 |
名 额 |
机械工程学院 |
5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3 |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
4 |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
5 |
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
4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经济学院 |
1 |
文法学院 |
1 |
外国语学院 |
1 |
管理与智能科学学院(智能商学院) |
3 |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 |
2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1 |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2 |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
3 |
数学学院 |
1 |
微电子学院 |
2 |
物理学院 |
1 |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
4 |
智能软件工程学院 |
2 |
人工智能创新学院 |
1 |
聚变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合计(人) |
50 |
(五)“泰有引力·海陵新能源”奖学金
合肥工业大学“泰有引力·海陵新能源”奖学金是由泰州市海陵区委、区政府设立,奖励机械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经济学院、文法学院、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大二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生,激励学生奋发学习,提升专业素养,提高综合素质,追求卓越。按照奖助学金设立协议要求,现对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1.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严谨求实,勇于进取;
(4)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
(5)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积极上进者优先,签约泰州市企业的应届毕业生优先。
2.奖励数量及名额分配
奖励学生20人,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相关学院各推荐2名学生候选人。
(六)晨露助学金
合肥工业大学“晨露助学金”由学校杰出校友、陕西省人民政府原省长程安东先生携夫人易桂露女士每年从他们自己的退休金中出资人民币叁万元整于2015年开始设立。按照奖助学金设立协议要求,现对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1.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校纪校规,思想品德优良;
(2)勤奋学习,踏实刻苦,个人综合素质发展全面;
(3)来自安徽农村困难的普通农民家庭;
(4)品学兼优并获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包含其它社会捐资助学奖学金)。
2.奖励数量及名额分配
奖励学生10名,奖励标准3000元/人,各学院推荐1名候选人。
(七)王正虎创业管理奖学金
合肥工业大学“王正虎创业管理奖学金”为我校85级校友、广东佛山正大机电公司总经理王正虎先生在我校设立的社会捐资助学奖学金。按照奖助学金设立协议要求,现对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1.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校纪校规,思想品德优良;
(2)担任班级、学院或校学生干部,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具有创新精神;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简朴;
(4)勤奋学习,踏实刻苦,专业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30%;
(5)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乐于助人。
2.奖励数量及名额分配
奖励本科生15名,具体为:优秀学生干部10人,家庭经济困难优秀本科生5人,奖励金额2000元/人。各学院可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候选人各1人,或仅推荐1人。
(八)是也云计算奖学金
合肥工业大学“是也云计算奖学金”是由合肥是也科技有限公司捐资设立的,主要用于奖励学校计算机与信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管理与智能科学学院(智能商学院)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市场营销专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务实肯干的优秀非保研的全日制在校大四学生。按照奖助学金设立协议要求,现对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1.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踏实刻苦,专业学习成绩优秀;
(6)2026-2027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热心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与勤工助学,具备创新意识与创业想法者、就业学生和安徽本地学生优先考虑;
(8)在符合上述条件前提下,当学年已获得其他社会捐资类奖助学金的同学,原则上不再参加比“是也云计算奖学金”评选。
2.奖励数量及名额分配
目前按协议执行2026年第二批评选,奖励学生6人,奖励标准为3000元/人。相关学院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
专业 |
名额 |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 |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
信息安全 |
1 |
管理与智能科学学院(智能商学院)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1 |
管理与智能科学学院(智能商学院) |
电子商务 |
1 |
管理与智能科学学院(智能商学院) |
市场营销 |
1 |
合计(人) |
6 |
二、评审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合肥工业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2.学院进行初审、推荐,并将初审推荐材料于11月16日前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其中,附件1纸质版报送,《合肥工业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学院申请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zz@hfut.edu.cn。
3.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奖学金。
工作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51-62901991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发展联络处(校友总会办公室)
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