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激励学生奋发学习、全面发展,鼓励教师潜心育人、追求卓越,根据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捐赠协议及评审办法,现启动2026年比亚迪奖学(教)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比亚迪奖学金
1.评选对象
“比亚迪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机械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数学学院、微电子学院、物理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智能软件工程学院等15个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地理学、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光学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交通运输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力学、软件工程、生物工程、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数学、水利工程、土木工程、物理学、信息与通信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等学科,全日制在读、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
2.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关心集体,尊敬师长,自觉遵守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
(2)学习态度端正,学业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学业成绩+第二课堂成绩+综合评议成绩)位于专业前30%。必修科目无不及格(本科生适用)。
(3)积极参与学生社区建设、校园协同治理、朋辈学业辅导以及学生事务助理等相关学生工作。
(4)在符合上述条件前提下,研究生还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本科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优先评定:
①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在本学科(或本领域)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
②以前两顺位发明人申请国家发明专利;
③在国际/国家级重大的学术科研、创新实践等竞赛性活动中取得二等奖及以上荣誉;
④曾在重大科研项目中担任主要完成人。
(5)本科生“校长奖”获得者、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原则上不再参加比亚迪奖学金评选。
3.奖励数量及名额分配
“比亚迪奖学金”总名额44人,其中本科生33人,硕士生11人。本科生1万元/人,硕士生2万元/人。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学院 |
名额 |
本科 |
硕士 |
总计 |
机械工程学院 |
5 |
2 |
7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3 |
1 |
4 |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
3 |
2 |
5 |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
5 |
2 |
7 |
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
1 |
0 |
1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3 |
1 |
4 |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 |
2 |
1 |
3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1 |
0 |
1 |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1 |
0 |
1 |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
1 |
0 |
1 |
数学学院 |
1 |
0 |
1 |
微电子学院 |
2 |
1 |
3 |
物理学院 |
1 |
0 |
1 |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
3 |
1 |
4 |
智能软件工程学院 |
1 |
0 |
1 |
总计(人) |
33 |
11 |
44 |
(二)比亚迪奖教金
“比亚迪奖教学金”主要用于奖励机械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等5个学院中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开拓创新方面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辅导员老师。
1.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和教育情怀,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在师生群体中评价高。
(2)遵循教育规律,创新教育方法,紧密围绕辅导员工作职责教育引导学生。工作作风严谨务实,并在工作中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
(3)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3年及以上,工作考核合格。
2.奖励数量及名额分配
奖励5名辅导员,每人1万元(税前),已分配名额的学院请推荐2名候选人参与答辩评选。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学院 |
名额 |
机械工程学院 |
1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
1 |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
1 |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
1 |
总计(人) |
5 |
二、评审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合肥工业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辅导员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合肥工业大学“比亚迪奖教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
2.学院进行初审、推荐,并将初审推荐材料于11月16日前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其中,附件1、附件3纸质版报送,《合肥工业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学院申请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zz@hfut.edu.cn。
3.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奖学(教)金。
工作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51-62901991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发展联络处(校友总会办公室)
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