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主页
  • |
  • 学工系统

通知公告

学生资助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学生资助 > 正文

关于做好2026年“比亚迪奖(教)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1-05    作者:    来源:    浏览:    打印

各学院:

为激励学生奋发学习、全面发展,鼓励教师潜心育人、追求卓越,根据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捐赠协议及评审办法,现启动2026年比亚迪奖学(教)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比亚迪奖学金

1.评选对象

“比亚迪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机械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数学学院、微电子学院、物理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智能软件工程学院等15个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地理学、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光学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交通运输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力学、软件工程、生物工程、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数学、水利工程、土木工程、物理学、信息与通信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等学科,全日制在读、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

2.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关心集体,尊敬师长,自觉遵守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

(2)学习态度端正,学业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学业成绩+第二课堂成绩+综合评议成绩)位于专业前30%。必修科目无不及格(本科生适用)。

(3)积极参与学生社区建设、校园协同治理、朋辈学业辅导以及学生事务助理等相关学生工作。

(4)在符合上述条件前提下,研究生还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本科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优先评定:

①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在本学科(或本领域)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

②以前两顺位发明人申请国家发明专利;

③在国际/国家级重大的学术科研、创新实践等竞赛性活动中取得二等奖及以上荣誉;

④曾在重大科研项目中担任主要完成人。

(5)本科生“校长奖”获得者、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原则上不再参加比亚迪奖学金评选。

3.奖励数量及名额分配

“比亚迪奖学金”总名额44人,其中本科生33人,硕士生11人。本科生1万元/人,硕士生2万元/人。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学院

名额

本科

硕士

总计

机械工程学院

5

2

7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3

1

4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3

2

5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5

2

7

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1

0

1

化学与化工学院

3

1

4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

2

1

3

建筑与艺术学院

1

0

1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1

0

1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1

0

1

数学学院

1

0

1

微电子学院

2

1

3

物理学院

1

0

1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3

1

4

智能软件工程学院

1

0

1

总计(人)

33

11

44

(二)比亚迪奖教金

“比亚迪奖教学金”主要用于奖励机械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等5个学院中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开拓创新方面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辅导员老师。

1.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和教育情怀,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在师生群体中评价高。

(2)遵循教育规律,创新教育方法,紧密围绕辅导员工作职责教育引导学生。工作作风严谨务实,并在工作中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

(3)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3年及以上,工作考核合格。

2.奖励数量及名额分配

奖励5名辅导员,每人1万元(税前),已分配名额的学院请推荐2名候选人参与答辩评选。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学院

名额

机械工程学院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1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1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1

总计(人)

5

二、评审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合肥工业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辅导员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合肥工业大学“比亚迪奖教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

2.学院进行初审、推荐,并将初审推荐材料于11月16日前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其中,附件1、附件3纸质版报送,《合肥工业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学院申请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zz@hfut.edu.cn。

3.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奖学(教)金。

工作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51-62901991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发展联络处(校友总会办公室)

2026年11月5日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doc】已下载次
【附件2:合肥工业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学院申请汇总表.xls】已下载次
【附件3:合肥工业大学比亚迪奖教金申请审批表.doc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