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校历安排,今年学生暑期时间为7月16日至9月2日。为确保暑期学生工作有效开展和广大同学的安全,按照学校关于2018年暑期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暑期学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在暑期前要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切实落实相关责任。各学院要利用年级大会、班会、座谈会等形式在暑期前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要强调离校和返校途中的交通安全、财产安全、饮食安全和人身安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要教育提醒暑期准备参加社会实践、科技服务、勤工助学及就业实习的学生谨防非法传销组织和不法中介的各种欺骗手段。
2、各学院要特别教育引导学生防范恶劣天气变化及地质灾害。各学院要特别教育引导学生在离返校途中、外出实习实践期间及在校学习、生活期间防范恶劣天气变化,远离地质灾害易发区域;要强调游泳安全,严禁学生私自下江、河、湖游泳。
3、各学院要安排好暑期学生的实习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同学充分利用暑期时间,主动开展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参观学习、文明创建等活动,自觉投身社会、接受锻炼,充分展示合工大学子的良好精神风貌。学院对确有必要开展的校外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和集体活动做好各项安排和应急预案;要加强与参加暑期实习、见习、“三下乡”社会实践等活动同学的联系,强化其安全防护意识;实习实践活动指导教师、带队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责任,要充分发挥团学组织及学生骨干在实习实践等活动中的作用。
4、各学院要加强暑期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要切实履行学生留校申请审批手续,各年级要明确一名老师和一名学生为负责人,落实学生安全责任;暑期留校学生离开合肥市区须征得辅导员老师同意;留校学生外出要注意安全,及时返校就寝,不私自在外过夜;留校学生应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和社会公德,妥善安排好自己的学习、生活;各学院要深入学生宿舍、实验室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加强学生实验室安全教育,对存在的隐患,认真整改,要教育引导学生注意防火防盗,注意人身与财物安全。
5、研究生原则上暑期放假两周,时间由导师视实际情况而定;研究生的暑期科研实践活动须与学校立项项目相关,具体由导师安排。研究生离校,需经导师及学院审核同意,并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
6、2018年暑期是教育部党组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阶段,各学院学生政工干部要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学院的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安排好学生党支部和学生党员相关巡视整改工作,严格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各学院要妥善安排好暑期学生工作值班,确保联络畅通,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
各学院要按本通知要求执行并及时传达到每一位同学,引导广大同学度过一个健康、快乐、有收获的暑期。
附件1:致同学的一封信.docx
附件2:暑期学生安全“30条”.docx
党委学生工作部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