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相关院系:
根据《关于开展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智驱领航 固本铸魂”育人共同体“百人领雁”专项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安排,为全面总结智能网联汽车院系大学生实践成果、表彰先进典型、深化实践育人成效,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育人共同体“百人领雁”专项社会实践总结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类别
本次评优设置优秀集体与先进个人、优秀成果两大类。各类别申报条件、材料规范详见附件1《“百人领雁”专项社会实践评优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
(一)“百人领雁”专项社会实践优秀集体与先进个人
1.“百人领雁”专项社会实践优秀实践团队;
2.“百人领雁”专项社会实践优秀实践标兵;
3.“百人领雁”专项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
(二)“百人领雁”专项社会实践优秀成果
1.“百人领雁”专项社会实践优秀实践调研报告;
2.“百人领雁”专项社会实践优秀论文;
3.“百人领雁”专项社会实践优秀资政报告;
4.“百人领雁”专项社会实践优秀科技/文创成果;
5.“百人领雁”专项社会实践优秀短视频;
6.“百人领雁”专项社会实践优秀实践图集;
7.“百人领雁”专项社会实践优秀宣传报道。
二、申报要求
1.各高校相关院系应遵循公开、公平、择优原则,扎实开展组织动员与遴选推荐工作,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2.各实践团队限推荐1名学生申报“优秀实践标兵”、1名指导教师申报“优秀指导教师”。
3.各类成果须立足社会实践实际,突出创新特色、实践成效和育人价值。
三、材料报送
请各高校相关院系于9月23日前完成申报材料报送,文件统一命名为“百人领雁—高校名称—评优申报”,材料排序参照附件1要求。
共同体秘书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同步组织评优表彰、经验交流、成果展示等工作,对获评对象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及相关奖励。
联系人:周老师 黄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901047;
电子邮箱:zqlh@hfut.edu.cn。
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智驱领航 固本铸魂”育人共同体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