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主页
  • |
  • 学工系统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智驱领航 固本铸魂”育人共同体“百人领雁”专项社会实践评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0    作者:    来源:    浏览:    打印

各高校相关院系:

根据《关于开展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智驱领航 固本铸魂”育人共同体“百人领雁”专项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安排,为全面总结智能网联汽车院系大学生实践成果、表彰先进典型、深化实践育人成效,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育人共同体“百人领雁”专项社会实践总结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类别

本次评优设置优秀集体与先进个人、优秀成果两大类。各类别申报条件、材料规范详见附件1《“百人领雁”专项社会实践评优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

(一)“百人领雁”专项社会实践优秀集体与先进个人

1.“百人领雁”专项社会实践优秀实践团队;

2.“百人领雁”专项社会实践优秀实践标兵;

3.“百人领雁”专项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

(二)“百人领雁”专项社会实践优秀成果

1.“百人领雁”专项社会实践优秀实践调研报告;

2.“百人领雁”专项社会实践优秀论文;

3.“百人领雁”专项社会实践优秀资政报告;

4.“百人领雁”专项社会实践优秀科技/文创成果;

5.“百人领雁”专项社会实践优秀短视频;

6.“百人领雁”专项社会实践优秀实践图集;

7.“百人领雁”专项社会实践优秀宣传报道。

二、申报要求

1.各高校相关院系应遵循公开、公平、择优原则,扎实开展组织动员与遴选推荐工作,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2.各实践团队限推荐1名学生申报“优秀实践标兵”、1名指导教师申报“优秀指导教师”。

3.各类成果须立足社会实践实际,突出创新特色、实践成效和育人价值。

三、材料报送

请各高校相关院系于9月23日前完成申报材料报送,文件统一命名为“百人领雁—高校名称—评优申报”,材料排序参照附件1要求。

共同体秘书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同步组织评优表彰、经验交流、成果展示等工作,对获评对象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及相关奖励。

联系人:周老师  黄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901047;

电子邮箱:zqlh@hfut.edu.cn。


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智驱领航 固本铸魂”育人共同体

2026年9月10日         


【附件1:“百人领雁”专项社会实践评优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docx】已下载次
【附件2:“百人领雁”专项社会实践优秀实践团队申报表.docx】已下载次
【附件3:“百人领雁”专项社会实践优秀实践标兵申报表.docx】已下载次
【附件4:“百人领雁”专项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docx】已下载次
【附件5:“百人领雁”专项社会实践优秀集体与先进个人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
【附件6:“百人领雁”专项社会实践优秀成果申报表 .docx】已下载次
【附件7:“百人领雁”专项社会实践优秀成果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