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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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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党校第72期学员中开展“我和祖国共成长”主题诗歌创作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30    作者:    来源:    浏览:    打印

各学院分党校:

为进一步提升党校学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学员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深入学习思考,引导全体党校学员努力学习掌握科学知识,提高内在素质,锤炼过硬本领,按照党校工作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党校第72期学员中开展“我和祖国共成长”主题诗歌创作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党校第72期预备党员班、发展对象班学员

二、主题内容

诗歌主题应聚焦“我和祖国共成长”,鼓励学员通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新中国成立75周年、红军长征出发90周年等热点话题,结合自身的学习、生活、社会实践等经历,分享如何在党的引领下,以青春之我助力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个人故事和深刻感悟,展现青年与党同行的生动实践和心路历程。着重反映当代青年对党的信仰、对青春的理解和对奋斗精神的诠释,如何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如何将“小我融入大我”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的火热实践。

三、作品要求

1.诗歌体材不限,古体诗、近体诗、新诗等均可,题目自拟,主题鲜明,观点正确,逻辑严谨,感情真挚,注重文学性与可读性。其中现代诗单首不超过50行。

2.诗歌须为原创,严禁抄袭、剽窃,评审委员会将组织开展查重工作,一经发现抄袭行为,将及时反馈学院分党校,严肃处理。

3.诗歌格式要求:标题“黑体、三号、加粗”,正文“仿宋、四号”,行间距26磅,“学院、专业班级、姓名”以“楷体、四号、加粗”格式落于标题下方。

四、作品提交

学院要将诗歌创作大赛作为党校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和环节,广泛动员和精心组织学员参与,加强指导,在此基础上认真审核、遴选,每个学院(包含预备党员班、发展对象班)应推荐3-5篇作品参加学校评选。

请各学院将诗歌电子版及信息汇总表(附件1)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15日前报送至邮箱xgbjyk@hfut.edu.cn。要求作品命名方式为“排序.学院+姓名+诗歌主标题”(如1.机械学院+张三+《争做时代新人》),邮件主题为“学院+72期党校征文”。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方式:0551-62901397

五、作品评优

党校将组织评选出优秀诗歌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对获奖者予以表彰,纳入学员班评优考核。


附件1:党校第72期学员“我和祖国共成长”主题诗歌创作大赛汇总表


党校

党委组织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党校第72期学员“我和祖国共成长”主题诗歌创作大赛汇总表.xls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