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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四届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06    作者:    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    浏览:    打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提高我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和专业素养,引导全校辅导员坚定职业理想,明确岗位要求,全面提升辅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四届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5年3月9日-13日  学院初赛,鼓励学院联合组织初赛;

    2015年3月20日      学校比赛笔试环节;

    2015年3月27日      学校比赛主题班会和案例分析环节;

    2015年4月3日       学校比赛主题演讲和谈心谈话环节。

    二、参赛对象

    全体本科生、研究生辅导员均需参加学院初赛和学校比赛的笔试环节。其中全体专职辅导员须参加学校比赛所有环节,双肩挑辅导员学院可根据初赛结果择优推荐1-2名参加学校比赛。

    三、比赛内容

    学校比赛内容分为笔试(包括基础知识测试、博文写作)、主题班会、案例分析、主题演讲和谈心谈话等五个环节。

    1.笔试。基础知识测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题型包括:单选题、不定项选题、改错题、简答题和论述题。主要考察辅导员对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信息的理解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知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业指导、日常事务管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危机事件应对等相关工作领域的理论和知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等。博文写作也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不限字数,不限文体。主要考察辅导员理论素养、文字能力以及网络素养。笔试限时120分钟。

    评分标准:满分100分。其中基础知识测试80分,博文写作20分。

    2.主题班会。采用现场展示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辅导员对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教育学等相关学科知识的学习、掌握和应用以及辅导员围绕大学生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主题教育和思想引导的能力。包含班会方案阐述、班会组织等内容,主要考核内容和教育效果。限时10分钟。

    评分标准:满分100分。其中班会方案阐述环节20分,现场组织实施环节80分。

    3.案例分析。主要考察辅导员分析问题、研判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参赛选手现场抽题,围绕案例中的问题本质、解决思路、实施办法及相关启示进行阐述。限时5分钟。

    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4.主题演讲。主要考察辅导员逻辑思维及讲授能力。参赛选手提前抽题,就指定主题进行演讲。限时5分钟。

    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5.谈心谈话。主要考察辅导员对相关政策、学生特征、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的了解把握及对学生的教育引导能力。参赛选手现场抽题,根据题目要求,以情景再现的方式开展谈心谈话。限时6分钟。

    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四、奖项设置

    根据选手各环节项目得分加总排序,按照参赛选手数的3%、7%、10%设置一、二、三等奖,并设置优秀组织奖若干。对获奖的个人和集体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参赛的组织工作,鼓励和支持全体辅导员积极参赛。

    2.全体辅导员要以本次比赛为契机,积极备赛,认真学习掌握有关文件精神和学生工作相关理论知识,牢记比赛内容,熟悉比赛规则,将比赛内容和精神落实到实践中,以饱满的热情投入比赛,充分展示务实作风和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

    3.各学院请于2015年3月15日前将学校比赛报名表(见附件一)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学生工作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丽鹏  电话:0551-62905036 lilipeng8805@126.com

   党委学生工作部 校务部师资管理办公室  教务部教师发展中心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