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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2014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7-12    作者:    来源: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浏览:    打印

各相关单位:

为了加强校内勤工助学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现启动2013-2014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相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需要及时报送岗位需求,共同做好我校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的定岗工作。2012-2013学年审批设立的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在岗学生工作至小学期结束截止,暑假期间一律停岗。2013-2014学年度需要申报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的单位均需重新填报《合肥工业大学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

一、勤工助学岗位说明: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按工作时间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

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或一学年的长期性岗位以及假期期间的连续性岗位。学生主要从事用工单位的日常辅助性工作。

临时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及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

二、申报办法:

1、校内单位需要设置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的,申报单位需要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9月份经学校相关部门统筹核定审批后,由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备案并通知设岗单位。请相关单位在申请日期内将《合肥工业大学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送至屯溪路校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统一审批。

2、临时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由各相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于用工前五个工作日提交《合肥工业大学校内勤工助学临时岗位申报表》,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根据临时工作任务需求进行审批,对通过审批的申请,中心将安排学生上岗,未通过审批,单位擅自用人,学生工资及相关管理由用工单位自行负责。

3、请各相关单位于2013年7月19日前将填好的《合肥工业大学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送交到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并将电子版发送至qgzxcwb@163.com邮箱,逾期不再办理。

需要继续留用之前在岗的学生,用工单位应在表内注明。

4、团队设岗,同一处室,工作性质相同,用工学生数量在15人以上的,可根据需要申报学生勤工助学服务团队,申报单位需要填写《合肥工业大学校内勤工助学服务团队岗位申报表》。

三、单位申请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注意事项:

1、填表。请认真如实填写设岗理由、工作内容、需求人数、工作起止日期等内容,为了不影响学生学业,学生每月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2、学生选派。为规范管理,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学生选派工作由学生资助服务中心统一安排,用工单位不得自行聘请学生。未经学生资助服务中心选派的学生不予发放勤工助学酬金。如有专业、技能等特殊要求,可商学生资助服务中心进行共同选派工作;

3、各设岗单位在学生上岗前需要对其进行业务知识的培训。

4、各设岗单位需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本单位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考核工作,并于每月26日前将《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考勤汇总表》交至勤工助学中心。中心将根据学生工作考核情况进行评核。

5、学生勤工助学服务团队实行团队负责制,由学生资助服务中心进行督查,勤工助学中心岗位督察组将定期对团队进行督查考核工作。团队如获设立,须有专门指导老师负责团队的管理和考核,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对新上岗的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包括岗位职责、业务知识、职业技能等方面的知识,学生要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及岗位协议,并根据学生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发放劳酬。

联系人:陈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901045 62901791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13年7月12日

附件一:合肥工业大学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报表.doc

附件二:合肥工业大学校内勤工助学服务团队岗位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