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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5-2016学年学生勤工助学校内固定岗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14    作者:    来源: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浏览:    打印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管理,结合我校实际,学生资助服务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单位申报的2015-2016学年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进行了核岗和审批,现予以公布,岗位设置及人数见附件。本次设岗是以处、室、中心、学院、团队为单位设岗并下达的用岗人数,学生安排上岗后在本单位内自行协调,打通使用,用工时间是2015年9月-2016年7月,岗位工作时间不含学年内的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请各用工单位严格按照审批的岗位、人数、时间用工。

各单位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用工注意事项:

1、岗位对接:原用工单位在岗学生因工作需要可继续留用,新增的需求人数请用工单位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报表》于9月16日前报送学生勤工助学中心统一挂网招聘。

2、学生选派:本次新增岗位的学生及补岗学生一律由学生勤工助学中心统一挂网招聘、选派,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上岗,用工单位不得擅自聘用学生,未经中心选派的学生不予考勤和发放勤工助学酬金。如有专业、技能等方面要求,用工单位可协助中心进行学生选派工作。本次岗位对接除大一新生外其余学生须持有勤工助学上岗证。单位与学生对接成功后,学生需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用工单位留存,一份交至学校勤工助学中心备案。

3、岗位管理:用工单位要有专人对所设置岗位及在岗学生进行统一管理、考核,对上岗学生进行岗前培训、规章制度教育、安全教育。请各用工单位9月21日前把负责管理本单位勤工助学工作的指导老师名单及电话号码发送至qgzxcwb@163.com邮箱,方便学生勤工助学中心备案。勤工助学中心校内岗位督查组将不定期对各设岗单位及学生进行督查,不合格者将予以取消勤工助学工作资格。

4、团队管理:各勤工助学服务队要有专门的指导老师负责团队的指导和管理,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对新上岗的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包括岗位职责、业务知识、职业技能、安全教育等方面;严格考勤制度。

5、酬金发放:每月26日设岗单位指导老师需要报送本单位勤工助学学生工资并填写《合肥工业大学校内勤工助学考勤汇总表》(在学生资助服务中心网站“勤工助学”-“资源下载”对应的栏目下载,电子版发送至qgzxcwb@163.com邮箱),经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审核后发放酬金。学生每月的勤工助学酬金在次月上旬发放到学生的中国银行卡内,特殊情况将在学生资助服务中心网站上另行通知。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15年9月13日

附件1:2015—2016学年学生勤工助学校内固定岗位审批结果汇总表.xls

附件2:合肥工业大学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报表.doc

附件3:合肥工业大学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