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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3届本科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和展期协议签订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25    作者:    来源: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浏览:    打印

各学院、相关学生:

经与我校贷款经办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协商,现定于2013年5月7日—8日举办“2013届本科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协议签订动员会”(具体地点、时间等安排依照附表1执行),现就相关事宜做以下通知:

一、参与学生:

1、还款协议签订学生:我校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的2013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办理贷款展期的除外);

2、展期协议签订学生:我校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的2013届本科毕业生中因考取研究生而需要办理贷款展期的学生。

二、基本流程:

(一)2013届本科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协议签订动员会:

5月7日、8日分屯溪路校区和翡翠湖校区召开动员会,集中开展诚信教育宣传工作,并由银行工作人员介绍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指南并现场指导学生填写还款协议、展期协议。

(二)面签工作:

1、5月7日下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本科生贷款毕业生分学院(具体安排请见附表2:协议签订学院安排表)到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大厅(分屯溪路校区和翡翠湖校区)进行面签工作,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和展期协议以及《国家助学贷款2013届毕业生告知确认书》;

2、协议及相关材料上交,并进行确认。

三、学生需准备相关材料:

1、签订还款协议所需材料:

(1)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中国银行普通活期性质的借记卡和与之配套的对账簿(或存折)复印件(1份);

(2)身份证正反复印件(1份);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3份,现场发放);

(4)《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资料确认书》(1份,现场发放,后期若有变动,请及时告知银行和学校);

(5)《国家助学贷款2013届毕业生告知确认书》(1份,现场发放)。

2、签订展期协议所需材料:

(1)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

(2)身份证正反复印件(1份);

(3)学生证复印件(1份);

(4)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中国银行普通活期性质的借记卡和与之配套的对账簿(或存折)的复印件(1份);

(5)《合肥工业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审批表》(1份,学生事先下载打印填写好,需加盖学院公章);

(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协议》(3份,现场发放);

(7)《合肥工业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展期毕业生入学报到回执》(1份)。

注:若办理展期申请时还没有收到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则须将其和(7)在研究生入学报到后寄回校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如果10月1日前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未收到相关材料,则视为学生自动放弃申请展期。

四、注意事项:

1、务必去银行核实中国银行借记卡和对账簿(或存折)是否匹配,确保有效、可用;

2、最好开通中国银行网上银行,可以登录中国银行网站个人客户网银系统查询国家助学贷款及还款账户的相关情况,开通个人网上银行请到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大厅柜台办理,银行地址:合工大南区马鞍山路东大门向南500米,金地国际城4号公寓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1楼,开通个人网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用于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借记卡;

3、申请办理贷款展期的学生只须签订展期协议,无须签订还款协议;

4、即日起可到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办理还款手续。若还款活动签订前已经全部结清贷款的,则无需签订还款协议,贷款已结清的同学请凭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到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备案;

5、2013年6月30日前只需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不计利息。在6月30日前已全部结清贷款的,之前所签还款协议自动作废,贷款已结清的同学请及时告知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备案;

6、《合肥工业大学2013届贷款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指南》和其他相关表格请见附件。

希望各学院能及时告知本学院国家助学贷款本科毕业生,积极做好2013年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和展期协议签订工作。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地址:

屯溪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51-62901045(袁老师);

翡翠湖校区:一食堂对面 , 联系电话:0551-63831175(肖老师)。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13年4月25日

附表1:诚信教育会安排表

时间

学院

地点

人数

5月7日上午

9:30—11:0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南区东风报告厅

343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电子科学与应用物理学院

管理学院

化学工程学院

5月7日下午

14:00—15:30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南区东风报告厅

318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数学学院

5月7日下午

16:00—17:30

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南区东风报告厅

301

外国语学院

医学工程学院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5月8日上午

10:00—11:30

建筑与艺术学院

翡翠湖校区综合楼301

136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经济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软件学院

附表2:协议签订学院安排表(不区分还款协议和展期协议)

屯溪路校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四楼):

序号

学院

学院人数

时间(8:30—18:00)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79

5月7日下午—5月8日全天

2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69

3

电子科学与应用物理学院

46

5月9日—5月10日全天

4

管理学院

100

5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173

5月11日—5月12日全天

6

化学工程学院

49

5月13日—5月14日全天

7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85

8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39

5月15日—5月16日全天

9

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112

10

数学学院

21

5月17日—5月18日全天

11

外国语学院

23

12

医学工程学院

17

13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

63

14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86

5月19日—5月20日全天

翡翠湖校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一食堂对面):

序号

学院

学院人数

时间

1

建筑与艺术学院

46

5月8日下午—5月9日、10日全天

2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9

3

经济学院

46

4

马克思主义学院

14

5

软件学院

21

附件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

附件3: 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资料确认书

附件4: 国家助学贷款2013届毕业生告知确认书

附件5: 合肥工业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审批表

附件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协议.doc

附件7: 合肥工业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展期毕业生入学报到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