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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8    作者:    来源: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浏览:    打印

各学院、相关同学:

依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发的《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1】2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政策,使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地发展,方便贷款毕业生顺利离校,现将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信息核对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汇总我校2014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学生名单,并于3月初统一发至各学院资助专管员老师邮箱,各学院根据名单及时通知相关毕业生核对表中相关信息。

二、填写毕业生告知确认书

核对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表》中信息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均需前往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大厅现场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014届毕业生告知确认书》,工作人员将一对一进行还款知识告知工作,时间为:即日起至4月30日。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将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材料留存建档,做好贷后管理工作。

三、毕业确认办理流程

(一)查找。学生资助服务中心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https://www.gbms.cdb.com.cn),在“毕业确认”功能模块中导出“毕业学生列表”,并通知学生及时办理毕业确认;

(二)借款学生申请毕业确认。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https://sls.cdb.com.cn),核对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新为最新信息,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信息更新完毕后,发起“毕业确认”申请;

(三)变更信息确认。继续读研的学生在“就业信息”一栏中填写升学学校信息。暂无就业单位的学生,仍需做毕业确认,但在就业单位一栏的填写不做强制要求,但当该毕业生找到就业单位后应及时登陆学生系统进行填写。如毕业确认后又变更了联系方式,请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更新,以便县资助中心和贷款经办银行与学生保持联系,避免出现贷款逾期,造成个人信用损失;

(四)毕业确认审核。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对学生提交的“毕业确认”申请进行审核,完成毕业确认工作。对信息未填写完整或有误的同学申请的“毕业确认申请”,学校将不予审核,由此造成的影响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四、特殊情况处理

(一)如借款学生合同状态显示“正常”以外的其他状态,如显示“已结清”、“县资助中心经办人谢绝”、“分行经办人谢绝”,无需进行毕业确认。

(二)延期还款。对于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学生,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具体办理程序以学生生源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为准。

(三)提前还款。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发起提前还款申请,具体办理程序以学生生源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为准。

(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毕业生需及时与贷款机构进行联系,进行还款协议签订、贷款延期等手续的办理。

五、其它相关要求

毕业确认以及诚信和金融知识教育是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性工作,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加强对贷款毕业生的诚信教育和贷后管理工作,严格依照工作程序和时间要求,通知学生完成告知确认书填写和毕业确认工作,督促学生信守承诺,及时还本付息,并提醒学生毕业后要随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线系统了解自己的还款时间、还款方式、还款金额等信息。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地址及联系电话:

屯溪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德园)四楼、0551-62901991;

翡翠湖校区:综合楼一楼、0551-63831175。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14年4月18日

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doc

附件2: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手册.pdf

附件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支付宝使用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