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副高及以下岗位分级聘任工作实施细则及岗位聘任基本业务条件已经学校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材料发给你们,请按照学校第四轮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工作的有关部署和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副高及以下岗位分级聘任的有关要求和安排,认真做好本单位相关人员的分级申报和排序推荐工作。
为保证分级工作有序进行,请首聘5、6、8、9、11级岗位人员填写《合肥工业大学首聘5、6、8、9、11级岗位申报表》(学校文件—附件7)、《首聘5、6、8、9、11级岗位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2);续聘同一级别人员填写《合肥工业大学续聘5级及以下岗位申报表》(学校文件—附件5)、《续聘7、10、12级岗位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3)。
请各学院指定老师汇总附件2、3、5、7,将纸质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12月19日下班前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综合科(德园410室)。附件5、7申报表(以“首聘*级—学院—姓名”,“续聘*级—学院—姓名”的形式命名)及附件2、3的电子版,请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xgb@hfut.edu.cn。
本通知涉及的相关附件材料另发。
联系人:刘芳芳、狄正烈,电话:62905036。
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副高及以下岗位分级聘任工作小组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