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2号)文件精神,确保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真实、准确,学校决定对2021届毕业生就业材料进行自查,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核查时间
即日起至7月13日
二、核查内容
1.根据毕业生就业派遣系统中的就业状态,分类核对就业材料;
2.严格审核每个毕业生的就业材料,每个同学的就业支撑材料必须分别上交至学院和学生工作部备查。
3.发现错误数据请反馈至学生工作部及时纠正。
三、毕业生就业去向支撑材料说明
(一)就业
1.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就业协议书
2.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劳动合同
3.科研助理: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出具的证明
4.应征义务兵:入伍通知书
5.国家基层项目(特岗教师、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中央基层项目):录用单位出具的录用文件
6.其他录用形式就业:用人单位出具的聘用证明
7.自主创业:
(1)创立公司(含个体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或股权证明
(2)在孵化机构中创业,暂未注册或注册当中:与孵化机构签订的协议或孵化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
(3)电子商务创业,利用互联网平台从事经营活动,如开设网店等:互联网平台提供的相关证明和收入流水
8.自由职业:校、院两级就业部门负责同志审定的证明材料
注:以个体劳动为主的一类职业,如作家、自由撰稿人、翻译工作者、中介服务工作者、某些艺术工作者、互联网营销工作者、公众号博主、电子竞技工作者等。
9.升学: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
10.出国出境:出国学习录取通知书
(二)未就业:
1.待就业:
(1)求职中:正在择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
(2)签约中:已确定就业意向,准备正式签订协议或合同
(3)拟参加公招考试:准备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
(4)拟创业:准备创业,尚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拟创立的实体尚未开始实际运营
(5)拟应征入伍:准备应征入伍,尚未被批准
2.不就业拟升学:暂不打算就业,准备升学考试
3.其他暂不就业:
(1)暂不就业:暂时不想就业等无就业意愿的毕业生
(2)拟出国出境:准备出国出境学习或工作
四、相关说明
各学院请务必全面开展2021届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工作,确保核查工作落到实处,形成核查报告,并于7月13日下班前将核查报告(加盖学院公章)上报学生工作部。
联系人:张黎黎,62905825;范鹏飞,62905035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