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经研究决定,定于10月24日开展2016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差额评选复审答辩工作,现通知如下:
1.答辩时间:10月24日14:30开始,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2.答辩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德园食堂三楼)第一会议室。
3.答辩要求:答辩人陈述3分钟,主要陈述学业业绩成果等(陈述成果需有相关证明材料佐证,切禁空话套话),专家询问2分钟。
4.工作要求:
(1)请答辩人做好PPT,第一组答辩人请于13:30前、第二组于17:00前至屯溪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德园食堂三楼)第二会议室将材料拷贝至答辩工作电脑;
(2)答辩人需提前在大学生活动中心(德园食堂三楼)第二会议室候场答辩;
(3)因个人原因不能到现场答辩的同学,必须提供委托材料,委托其他同学代为参加答辩;
(4)请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务必按要求通知本单位答辩学生。
附件:
1.2016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答辩安排.xls
2.博士研究生答辩参考模板(建议).ppt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