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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答辩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24    作者:    来源:    浏览:    打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经研究决定,定于1024日开展2016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差额评选复审答辩工作,现通知如下

1.答辩时间:10241430开始,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2.答辩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德园食堂三楼)第一会议室。

3.答辩要求:答辩人陈述3分钟,主要陈述学业业绩成果等(陈述成果需有相关证明材料佐证,切禁空话套话),专家询问2分钟。

4.工作要求:

1)请答辩人做好PPT,第一组答辩人请于1330前、第二组于1700前至屯溪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德园食堂三楼)第二会议室将材料拷贝至答辩工作电脑;

2)答辩人需提前在大学生活动中心(德园食堂三楼)第二会议室候场答辩;

3)因个人原因不能到现场答辩的同学,必须提供委托材料,委托其他同学代为参加答辩;

4)请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务必按要求通知本单位答辩学生。

 

  

附件:

     1.2016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答辩安排.xls

     2.博士研究生答辩参考模板(建议).ppt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6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