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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二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6    作者:    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    浏览:    打印

各学院党委: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0〕14 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各学院征集推报第二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

(一)研究生样板党支部

参加创建的高校研究生党支部,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 党支部一般应成立至少1年。

2.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团结凝聚研究生、促进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战斗堡垒作用,组织生活规范,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学习、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3. 近三年来(指2017年7月1日以来,下同),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表彰,或在党支部书记考核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国家奖学金或省部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支部或支部成员在思想引领、党建工作、专业学习、服务重大国家战略、社会服务、就业创业等方面,特别是在抗击疫情、脱贫攻坚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获得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4. 近三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工作、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党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过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问题。

(二)研究生党员标兵

参加创建的高校研究生党员,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 党组织关系在推荐高校的研究生正式党员。

2. 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思想引领、团结带动研究生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发挥骨干作用。

3. 近三年来,获得校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获评国家奖学金或取得重大学术成果,或在思想引领、榜样带动、服务重大国家战略、社会服务、就业创业等方面,特别是在抗击疫情、脱贫攻坚中有突出表现。

4. 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遵守校规校纪。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行为。

(三)推报名额

各学院党委认真对照基本条件,可择优推报1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1个“研究生党员标兵”,填写《推荐表》,并准备支撑材料,于1月12日前报党委学工部。学校组织评审组评选出优秀党支部和党员参加全国评选,同时择优遴选部分作为学校重点培育项目,并给予经费支持。

(四)需提供材料

1.《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推荐表》《研究生党员标兵推荐表》(见附件)

2.《支部工作纪实案例》(选择有代表性的支部工作案例,按照工作背景、做法、成效与启示三部分,图文并茂进行生动展示,2500字以内)、《党员先进事例》(结合个人成长经历,讲述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练就过硬本领、投身强国伟业、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长征路上奋勇搏击的思考和作为,体现研究生身边榜样的带动力量,2500字以内),相关图片必须为高清原图。

3.荣誉证书、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校内公示等支撑材料。

4.自选材料:视频(3分钟以内)等材料。

(五)联系人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551-63831022

邮箱:yjsgzk@163.com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工作的通知.doc

 

 

党委组织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1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