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充分发挥青年教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同时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工作队伍建设,依据《合肥工业大学青年教师兼职研究生辅导员选聘管理办法(试行)》(合工大党发〔2022〕9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校2022年青年教师兼职研究生辅导员考核和2023年选聘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2年兼职研究生辅导员考核工作
1.考核对象
2022年学校选聘的9名青年教师兼职研究生辅导员。
2.考核时间安排
(1)2022年12月21日前,相关学院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考核小组,主持考核工作,并将院级考核细则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2)2022年12月26日前,兼职研究生辅导员向学院提交个人考核表。
(3)2022年12月31日前,学院完成兼职研究生辅导员考核,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4)2023年1月8日前,学院将考核结果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3.考核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考核工作圆满完成。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评定“优秀”等次时,要严格按照相关考核文件评定,做到公正、严肃、规范。考核结果要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听取反馈意见。考核称职的基础上可参评学校年度优秀兼职辅导员的评选。
二、2023年兼职研究生辅导员选聘工作
1.选聘对象
45周岁以下校内教师,中共(预备)党员。
2.选聘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有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调查研究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能够处理好本职工作和其他专兼职研究生辅导员的工作关系。
(4)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兼职研究生辅导员岗位工作的任务。
3.选聘名额
兼职研究生辅导员的选聘根据学院研究生辅导员配备情况,结合学生人数,按1:200师生比例(含专职辅导员)进行选聘,选聘不超过2人,研究生人数不足300人的,不予选聘。
4、选聘程序
(1)2022年12月28日前,符合任职条件并有意应聘的青年教师,填写《合肥工业大学青年教师兼职研究生辅导员申请表》(详见附件1)一式三份,同时填写《合肥工业大学青年教师兼职研究生辅导员申请汇总表》(详见附件2),并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学院党委。
(2)2023年1月9日前,各学院党委按照选聘名额组织选聘并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三天。
(3)2023年1月14日前,各学院党委将初步选聘结果提交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审核,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拟录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5.岗位说明
(1)应聘青年教师被聘用后留在本人所在学院任职,同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协调配合,做好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兼职研究生辅导员聘期为一年,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与学院党委双重领导和管理,原则上每周坐班不少于两天。
(2)学院可优先聘用上一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级的青年教师再次担任兼职研究生辅导员。
(3)兼职研究生辅导员实行师德师风考核“一票否决制”,如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等确实不适宜担任兼职研究生辅导员情况的,立即终止聘任,停发兼职研究生辅导员绩效津贴。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肥工业大学青年教师兼职研究生辅导员选聘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3)相关要求。
联系方式: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0551-62903658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0551-62901612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