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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大学生心理素质提升计划专题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1    作者:    来源:    浏览:    打印

各学院大学生发展辅导中心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升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帮助同学们增进自我认知,培养理性、平和的积极心态,激发心理潜能,提升主观幸福感和综合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大学生心理素质提升计划专题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形式

团体心理辅导或团体心理训练

二、项目内容

    按照大学生在不同年级不同阶段,可能遇到的心理困扰与问题,项目内容拟设置:新生适应、学习方法改善、人际交往、恋爱关系、情绪与压力管理、生命教育、自我意识与自信提升、领导力提升、生涯规划、积极心理品质培养等10个专题。

三、申报要求

1.每个项目可由1个学院大学生发展辅导中心牵头申报,3-5个学院大学生发展辅导中心共同承办;各个学院大学生发展辅导中心也可相互参与申报。

2.本次专题项目申报采取限额资助,每个项目专题仅支持一个。

3.学生受益面广,每个项目有30-40人参与活动。

4.对于之前活动效果显著、学生评价度高的项目优先支持。

5.2016年获批大学生心理素质提升计划专题项目、未完成结题的单位不能参与2017大学生心理素质提升计划专题项目的申报。
    6.2017大学生心理素质提升计划专题项目的申报和开展必须严格遵守《合肥工业大学团体心理训练质量标准》(见附件1)。

    7.申报时需认真填写《2017年大学生心理素质提升计划专题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
四、支持条件

1.获批的每个专题项目,根据项目内容设计拟支持2000元。

2.获批项目的负责人可申请参加省内外的团体心理辅导专题培训,并将获批项目的负责人纳入《大学生心理健康》骨干教师重点培养计划。

五、考核要求

1.项目采取项目负责人自主申报、学院择优推荐、学工部组织专家答辩评审的方式进行。项目结束之后会组织专家进行答辩审核,并评定等级。评定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须在来年进行项目整改,并停报一年。
    2.项目每学年申报一次。新批准的项目须在2017年11月1日前完成,并接受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指导和考核。

3.所有项目的活动费用在答辩审核后统一进行报销,评定等级为不合格的项目或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的项目不给予经费报销。
    4.项目开展要注重资料积累和成果的积累,并在校级以上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形成工作的显示度。
    5.大学生心理素质提升计划专题项目开展情况,将作为学校年度大学生心理健康先进个人评选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上报时间
    项目申报者请于3月10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新区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李童童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litongtong1992@126.com
    鉴于大学生心理素质提升计划专题项目具有专业性、长期性和系统性,希望各学院大学生发展辅导中心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设计,积极申报,科学实施,共同推进我校大学生心理素质提升计划迈上新台阶。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7年227

  

附件1:团体心理训练质量标准.doc

附件2:2017年大学生心理素质提升计划专题项目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