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主页
  • |
  • 学工系统

通知公告

心理健康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心理健康 > 正文

关于申报2020年大学生心理素质提升计划专题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1    作者:    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    浏览:    打印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升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帮助大学生增强自我意识,培养理性、平和的积极心态,激发心理潜能,提升主观幸福感和综合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大学生心理素质提升计划专题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形式

线上(疫情防控期间)或线下(疫情结束)的团体心理辅导或团体心理训练

二、项目内容

结合大学生在不同年级、不同阶段可能遇到的心理困扰与问题,设置项目主题与内容,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疫情心理应对、新生适应、学习方法改善、人际交往、恋爱关系、情绪与压力管理、生命教育、自我意识与自信提升、领导力提升、生涯规划、积极心理品质培养等专题。

三、申报要求

1.每个项目由1个学院大学生发展辅导中心牵头申报,面向全校或者本院学生招募成员。

2.学生受益面广,每个线下项目30-40人参与活动,线上项目20人参与活动

3.对于前期活动效果显著、学生评价度高的项目优先支持。

42020年大学生心理素质提升计划专题项目的申报和开展必须严格遵守《合肥工业大学团体心理训练质量标准》(见附件1)。

5.申报时需认真填写《2020年大学生心理素质提升计划专题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

6项目申报者请于410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xlzx@hfut.edu.cn联系人李童童(13195653592)。

四、支持条件

1.获批项目,根据内容设计支持经费2000元。

2.获批项目的负责人可申请参加省内外的团体心理辅导专题培训,并纳入《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骨干教师重点培养计划。

五、工作要求

1.项目采取负责人自主申报、学院择优推荐、学工部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项目结束之后会组织专家进行答辩审核,并评定等级。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须在年进行项目整改,并停报一年。

2.项目获批后须在20201115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并接受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指导和考核。

3.所有项目的活动费用在答辩审核后统一进行报销,评定等级为不合格的项目或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的项目不给予经费报销。

4.项目开展要注重资料和成果的积累,积极通过校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5.大学生心理素质提升计划专题项目开展情况,将作为学校年度大学生心理健康先进个人评选的重要依据之一。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团体心理训练工作质量标准2020年版.doc

附件2:2020年大学生心理素质提升计划专题项目申报表.doc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