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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学生心理骨干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26    作者:    来源:    浏览:    打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健康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教体艺〔2026〕3号)等文件精神,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将心理健康教育融入育人全过程,强化朋辈互助体系,充分发挥学生心理骨干的桥梁纽带作用,全面提升心理健康工作质效。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学生心理骨干培训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深化心理委员对心理健康理论的理解,优化朋辈辅导的实践技能与沟通技巧,提升共情倾听与危机识别能力,强化同伴心理支持与主动求助意识,激发朋辈队伍的工作价值感与成就感,实现价值驱动的内生成长,着力打造一支朋辈示范、助人自助的学生心理骨干队伍。

二、培训时间

2026年11月-12月

三、培训对象

班级心理委员(含研究生)、寝室心理气象员、校心理健康协会成员

四、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坚持校级统筹与学院特色相结合、线上自学与线下实践相促进、基础培训与进阶提升相衔接,分阶段、分群体开展:

1.基础培训(2学时):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面向全校班级心理委员、寝室心理气象员、校心理健康协会成员,统筹各学院大学生发展辅导中心,采取线上线下、主分会场相结合的方式一体化开展专家报告2学时。

2.进阶培训(34学时):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面向新生班级心理委员、校心理健康协会成员开展。

(1)线上课程学习(28学时)。依托“心委慕课”网络课程平台,组织心理健康基础知识网络课程自主学习。

(2)线下集中授课(2学时)。专家开展朋辈心理骨干技能提升专题授课。

(3)小班技能辅导(2学时)。由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担任班主任,带领开展小班制主题团体活动。

(4)素质拓展实践(2学时)。开展“朋心合力”户外素质拓展活动。

3.学院特色培训(4学时):各学院大学生发展辅导中心根据2026年学生心理骨干培训教学计划表(附件1),面向全体高年级班级心理委员,结合实际工作,开展进阶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4学时。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应按照每个新生班级1-2名心理委员(含研究生)、每个寝室1名寝室心理气象员的工作要求,于2026年10月30日18:00前报送学院参加校心理骨干培训班心理委员名单及相关数据统计表(附件2)和学院高年级班级心理委员进阶培训计划表(附件3),培训工作总结及典型图片材料请于12月5日前发送至邮箱xlzx@hfut.edu.cn。

六、工作要求

1.提高站位,精心组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新生心理骨干的选拔配备与培训指导,以及高年级心理骨干的进阶培训工作,配齐配强、精心指导,持续优化学生朋辈心理骨干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学生心理骨干在日常心理健康教育、危机识别预警与干预处置中的重要作用。

2.聚焦实效,凝练特色。各学院要结合专业特色和学生特点,以问题为导向,以强化同伴心理支持、提升心理骨干工作技能为核心目标,创新培训形式,凝练本学院工作特色,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增强心理骨干的参与感、体验感与获得感。

3.强化宣传,总结经验。各学院应及时在校院各级网站、新媒体平台积极宣传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培训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思考不足,持续推动学生朋辈互助工作水平提升。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6年10月29日

【附件1:2026年学生心理骨干培训教学计划表.xls】已下载次
【附件2:学院参加校心理骨干培训班心理委员名单及相关数据统计表.xls】已下载次
【附件3:学院高年级心理骨干进阶培训计划表.xls】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