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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大学生朋辈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02    作者:    来源:    浏览:    打印

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朋辈心理骨干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选树先进典型,强化示范引领,营造互帮互助、积极向上的校园心理育人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大学生朋辈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心理协会工作之星:不超过10名。

2.班级心理委员标兵:不超过10名。

3.优秀班级心理委员:不超过3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心理协会工作之星

1.在学校或学院心理协会中担任学生干部满1年且目前仍在职,工作表现优秀;

2.思想上积极上进,品行端正,学习态度认真,身心健康;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服务同学,人际关系和谐,生活态度积极,在社团中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主动学习大学生心理健康相关知识,不断提高自身心理素质和朋辈心理辅导水平;

4.有明确的工作目标、清晰的工作思路和创新的工作方法,能够协助学校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各项工作;

5.积极开展大学生朋辈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完成社团所在岗位的工作职责,有较突出的工作成绩和先进事迹。

(二)班级心理委员标兵、优秀班级心理委员

1.担任班级心理委员或“满天星”朋辈心理骨干成员工作满1年且目前仍在职,工作表现优秀;

2.思想上积极上进,品行端正,学习态度认真,身心健康;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服务同学,人际关系良好,生活态度积极,能带动、影响周围同学,在和谐班级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

3.主动学习大学生心理健康相关知识,持续提升自身心理素质和朋辈辅导技能;能及时发现、关心和帮助有心理困惑的同学,并积极有效地开展朋辈心理辅导;及时鼓励有心理困扰的同学寻求专业支持;

4.认真落实学校和学院布置的有关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思路清晰,工作方法得当;

5.有效营造班级同学互帮互助的良好氛围,个别同学心理困扰能得到及时发现与帮助。

三、评选流程

1.申请推荐(6月2日-6月12日)

申请人需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学生朋辈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申报表》,并另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学院。学院经初审后,可以推荐1-3名班级心理委员和1名心理协会学生干部参加学校优秀班级心理委员和心理协会工作之星的评审,并选定1名班级心理委员作为学校班级心理委员标兵答辩候选人。

2.评审答辩(6月15日—6月18日)

班级心理委员标兵和心理协会工作之星需经现场答辩评选产生,学校将组织评审专家对各学院推荐报送的班级心理委员标兵答辩候选人和心理协会工作之星申报者进行集中答辩评审。

3.总结表彰(6月下旬)

评选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并对获奖同学予以宣传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将其作为总结、提升大学生朋辈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重要契机和载体,广泛动员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骨干积极参评。

请各学院于6月1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附件1《大学生朋辈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申报表》和附件2《大学生朋辈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评优汇总表》的纸质版报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并将电子版发送至中心邮箱。

联系人:陈凤舞;联系电话:62905525。

邮箱:xlzx@hfut.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6年6月2日

附件1:大学生朋辈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申报表.doc】已下载
附件2:大学生朋辈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汇总表.xls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