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通知要求,探索心理育人工作模式,打造心理育人工作品牌,发挥示范中心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内涵式发展。经研究决定,现启动2024年心理育人品牌项目结题和2025年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心理育人品牌项目结题工作
1.结题要求。针对学院大学生发展辅导示范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年度考核,心理育人特色项目(特色活动类、团体辅导类)进行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须提交项目结题材料(建设期满的项目为总结性材料,其他为阶段性材料),含项目结题申请书、项目总结报告、典型活动照片等。
2.材料报送。达到结题要求的2024年心理育人品牌项目负责人(附件1)须于8月31日前提交结题材料,包括《2024年心理育人特色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2)、《2024年大学生发展辅导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年度考核表》(附件3)、项目总结报告及其他支撑材料(照片原图压缩包等),电子版(含盖章扫描件)发送至中心邮箱。
3.项目考核。针对学院大学生发展辅导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的结项考核,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评审专家赴学院实地考察,结合考察交流、资料查阅和自评总结等方面对项目进行综合考核。针对心理育人特色项目(特色活动类、团体辅导类)进行结题验收,评审组参照项目结题材料进行考核验收,考核不合格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2025年项目申报工作。
二、2025年心理育人品牌项目申报工作
1.项目类别
2025年心理育人品牌项目分为学院大学生发展辅导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和心理育人特色项目两大类,其中心理育人特色项目分为特色活动和团体辅导两种类型。
2.经费支持
学院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实行滚动建设制度,原则上建设周期不超过三年,项目建设期间给予经费支持并进行年度考核。心理育人特色项目经立项后,根据活动形式给予部分经费支持,活动原则上要在一年内开展实施完成。
3.申报条件
(1)学院大学生发展辅导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由学院统筹谋划,坚持设专用场地、配专长人员,树工作品牌、建长效机制,能够紧扣学院工作实际和学科专业特色,通过努力建设“有场地、有专人、有项目、有机制”的“四有”示范中心,形成学院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的育人新格局。
(2)特色活动类项目立足学生全面发展,精心设计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特色活动,积极依托校内外综合素质训练基地开展融五育促心育活动,引导学生锤炼意志品格、提升心理素养。团体辅导类项目以培养学生积极心理品质和顽强意志品质为主题,设计人际交往、情绪管理等方向的团体心理辅导,帮助学生自我悦纳,培育积极心理品质。
4.申报方法
(1)申报对象:学院发展辅导示范中心建设项目主持人应为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特色活动类项目、团体辅导类项目主持人应为具备心理学专业背景或具备相关培训经历的学生政工干部。
(2)申报数量:学院可根据示范中心建设标准,结合工作实际申请大学生发展辅导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心理育人特色项目每类拟最终评定各10个左右,学院可以自愿进行申报。申报大学生发展辅导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的学院须同时申报心理育人特色项目至少1项。
(3)材料提交:对照项目类别及申请条件,各学院应在8月31日前将项目申报相关材料(附件4、5)电子版(含盖章扫描件)发至中心邮箱。
三、工作要求
1.注重谋划。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心理育人品牌建设工作,以此为契机共同推进心理育人工作的特色化、专业化、科学化建设。项目申报和后续建设情况,将作为专业能力培训和先进评选的重要参考。
2.注重推广。各学院要注重相互学习,充分发挥心理育人品牌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借鉴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良好经验和有效做法,并在工作中进行推广融合,形成心理工作长期有效机制。
联系人:陈凤舞 62905525
中心邮箱:xlzx@hfut.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