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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学生心理骨干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4    作者:    来源:    浏览:    打印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教体艺〔2023〕1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学生心理骨干朋辈互助作用,促进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发展,提升心理育人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学生心理骨干培训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心理委员工作队伍的专业基础和工作能力,深化心理委员对心理健康理论的理解,优化实践操作技能与沟通技巧,强化自主互助求助意识,增强朋辈心理骨干开展心理健康工作的获得感、价值感与幸福感。

二、培训对象

全体班级心理委员(含研究生)、寝室心理气象员。

三、培训安排

1.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针对全体班级心理委员(含研究生)、寝室心理气象员统筹各学院大学生发展辅导中心采用线上线下、主分会场相结合的方式一体化开展专家报告2学时、集中授课6学时。组织各年级班级心理委员(含研究生)代表开展朋辈沙龙学习交流2学时。

2.针对全体新生班级心理委员(含研究生)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依托“心委慕课”网络课程组织线上自学8学时,分校区开展“朋心合力”素质拓展实践2学时、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积极体验1学时(附件1)。

3.各学院大学生发展辅导中心根据2024年学生心理骨干培训教学计划表(附件2)需面向全体高年级班级心理委员(含研究生)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和实际工作需要开展心理辅导技能或团体素质拓展进阶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4学时。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应按照每个新生班级1-2名心理委员(含研究生)、每个寝室1名寝室心理气象员的工作要求截止10月30日12:00前报送学院参加校心理骨干培训班心理委员名单及相关数据统计表(附件3)和学院高年级班级心理委员进阶培训计划表(附件4),培训工作总结及典型图片材料请于11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xlzx@hfut.edu.cn。

五、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新生学生心理骨干的选拔配备和培训指导,以及老生心理骨干进阶培训工作。配齐配好、精心指导,持续优化学生朋辈心理骨干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学生心理骨干在日常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中的重要作用。

2.注重实效,凝练特色。各学院可结合专业特色和学生特点,以问题为导向,以提升学生心理骨干工作技能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凝练形成本学院的工作特色,提高心理骨干培训工作的实效性,增强学生心理骨干的参与感、体验感与收获感。

3.强化宣传,总结经验。各学院应及时在校院各级网站、新媒体平台积极宣传学生心理骨干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培训结束后,应及时对工作进行复盘、总结经验、思考不足,持续推动学生心理朋辈互助工作水平提升。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1:学院积极心理体验活动时间安排表.xlsx】已下载
附件2:2024年学生心理骨干培训教学计划表.xls】已下载
附件3:学院参加校心理骨干培训班心理委员名单及相关数据统计表.xls】已下载
附件4:学院高年级心理骨干进阶培训计划表.xls】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