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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3    作者:    来源:    浏览:    打印

各学院:

根据《关于召开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启动会暨开展系统应用培训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39号),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现已上线,为做好2023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合肥工业大学2023年全日制本科、研究生毕业生。

备注:往届生,定向、委培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不能申请。

二、补偿代偿金额

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基本学制内实际缴纳的学费总额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

2023年秋季学期后(2023年9月1日起)签订基层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学生,学费补偿或用于学费的贷款代偿标准为本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9月1日前签订基层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2023届毕业生,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不足最高限额的,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补偿代偿。基本学制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

三、线上申请

(一)申请网址

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访问网址为https://jcjy.xszz.edu.cn/

(二)截止时间

毕业生需要在10月3023:59:59之前完成在线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操作手册见附件)。

注意事项: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用于接收系统审核结果信息,务必准确。

四、院系审核

(一)审核时间

学院需要在11月3日前完成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院系审核工作。

(二)审核要点

1.各学院需严格审核学生的基本信息和学费金额,申请补偿代偿金额不含住宿费。如填写不规范需退回学生重新填写。

2.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学生,必须同时满足区域范围、基层单位和工作岗位的相关要求,审核时可查看《中央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审核说明》(附件二

(三)工作要求

院系审核结束后,需批量导出学生申请表,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于11月4日送到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屯溪路校区学工南楼104办公室)。

五、注意事项

1.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学院应将相关政策宣传到位,确保每位2023年毕业生知悉此政策。

2.暂时未确定实际工作单位或未实际到岗的2023年毕业生,请按照要求选择相应模块并填报系统,相关材料的补交日期另行通知。

3.超过2023年10月30日未申报者,将无法补报。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901991、62901045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10月23



附件一: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学生).pdf】已下载
附件二:中央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审核说明(2023版).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