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主页
  • |
  • 学工系统

通知公告

学生资助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学生资助 > 正文

关于2023年新增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9    作者:    来源:    浏览:    打印

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要求,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23年新增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签约办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含预科生)、研究生;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因家庭经济困难,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6.本学年未获得其他金融机构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申请材料

1.学生身份证和学生证(身份证有效期必须在20231231日之后);

2.户口本(本人页、首页、信息变更页、监护人页);

3.未成年人须提供《合肥工业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家长确认书》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持有合肥市内的中国银行普通活期性质的借记卡,开通手机银行网银。

三、贷款额度

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

四、贷款合同签约时间安排

本次新增贷款全部通过手机银行线上申请。

办理时间和地点:

翡翠湖校区:1016-17日综合楼一楼学生资助服务中心(一食堂对面)

屯溪路校区:1018-19日学生公寓1#南楼学生工作值班室

五、注意事项

1.已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同学不可以重复申请;

2.开学时预登记的同学并未成功办理校园地贷款,一定要在通知时间到现场办理。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6290199162901045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3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