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相关学生: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劳动实践典型,营造良好资助育人氛围,努力培养学生热爱劳动、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进取精神,发挥勤工助学先进典型励志成长的榜样作用。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合工大政发【2019】56号)和《合肥工业大学校内勤工助学考核办法(暂时)》(合工大学函【2020】27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勤工助学考核及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优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5月22日
二、考核评优内容
1.考核与评优同步进行,面向2022-2023学年内在岗的勤工助学学生、勤工助学团队;
2.评选勤工助学“先进个人”50名;
3.评选勤工助学“优秀团队”若干个。
三、考核评优条件
(一)评选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条件
1.参加勤工助学活动,2022-2023学年内在岗;
2.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学习态度端正,评选学年内所修课程成绩优良,在勤工助学学生中有良好的表率作用;
3.尊敬老师,团结同学,自觉遵守学校勤工助学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4.能够坚持积极乐观的心态,诚实守信,乐于奉献,无违纪行为,道德品质优良;
5.在勤工助学工作中积极主动、吃苦耐劳,获得用人单位的好评。
(二)评选勤工助学“优秀团队”条件
1.服务团队有指导老师负责指导和管理,有相应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2.对新上岗的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教育、岗位职责、业务知识、职业技能等方面;
3.团队学生互帮互助,定期开展团队活动,有自己的团队文化;
4.团队学生积极工作,热情服务,能创新性地开展本岗位勤工助学工作,得到老师同学的好评和嘉奖;
5.团队勤工助学工作开展良好,表现突出,并有效实施团队考核管理机制。
四、考核评选程序
1.2022-2023学年内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在岗的学生都需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学生勤工助学考核表》(见附件1),由用人单位负责老师审核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2.用人单位须填写《用人单位申报评选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汇总表》(见附件2),对于申报评选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超过1人的单位,在附件2中做好推荐排序,由负责老师审核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组织评审组进行评选;
3.勤工助学学生团队以及勤工助学岗位满1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均须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团队考核表》(见附件3),按照团队规章制度、岗位培训、团队管理考核机制、团队文化、服务效能等方面认真总结年度工作。对于申报评选“优秀团队”的学生团队,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组织进行PPT答辩;
4.申报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的学生若符合评选条件但目前不在岗,可向原工作单位(在该单位工作时间符合评选要求)申请参评;
5.党委学生工作部(处)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成立评审小组,审核申报材料,组织现场答辩,确定评选结果并公示。
五、考核评优材料报送
1.请于2023年5月22日前将电子版材料、PPT发送至qghfut@163.com,纸质版材料分别交至屯溪路校区学工楼一楼学生资助服务大厅,联系电话:62901152、62901045,翡翠湖校区综合南楼一楼学生资助服务大厅,联系电话:63831152;
2.申报评选勤工助学“优秀团队”的代表,需提前20分钟到现场抽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抽签顺序参加汇报,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
六、宣传表彰
评选结束后,学校将对获得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和“优秀团队”的学生个人及团队颁发证书、奖牌,并开展宣传展示活动,充分发挥勤工助学先进典型励志成长的榜样作用。
七、工作要求
1.各用人单位在考核评优推荐排序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考核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进行评选,确保评选质量;
2.各团队需高度重视,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考核表,要将勤工助学学生团队所做成绩与用人单位的工作业绩区分开来,仅提供本学年内的工作成绩和图片资料等。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901045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