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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本学期学生宿舍卫生检查和晚上熄灯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7    作者:    来源:    浏览:    打印

 

各学院:

为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树立公德意识,提高自律能力,创建卫生、整洁、文明、和谐的公寓环境,深入推进大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和“五个文明”建设,引导学生从小处着眼,从细处入手,自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现决定从本学期第三周周一开始启动学生宿舍卫生检查和晚上熄灯检查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学生宿舍卫生检查工作

1、检查时间

按照每月集中开展一次卫生大扫除的频次,本学期学生宿舍卫生检查的时间为第三周、第五周、第七周、第九周、第十三周、第十五周每周周三中午12:30—13:10。

2、检查对象

翡翠湖校区2014级和2015级全体学生宿舍。

3、检查方案

学生宿舍卫生检查工作由校学生联合会权益中心公寓管理委员会组织各楼长、层长开展,每次检查时将翡翠湖校区1~12号学生宿舍楼分为两组(1~5号楼和6~12号楼),每次随机检查一组,具体检查哪组于检查当天上午再另行通知

检查小组由楼长带领四位层长组成,五人对每个寝室的卫生情况进行打分,综合五人的成绩即为该寝室最终的卫生成绩。

4、其他事宜

   (1)请待检查的寝室在检查时间段至少安排一位同学留在寝室开门等待检查,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安排人员,需提前请假,请假条需要经过辅导员签字盖章并于检查前一天下午18:00点前送至翡翠湖校区学工部教育管理科(综合楼南楼306室)。检查人员将于当晚22:00-22:30补査,如果未请假,会根据当晚检查的实际情况在实际得分基础上扣10分。若补査时,寝室仍然无人,则记为不合格。

   (2)检查结果将在第二天在本寝室楼的一楼大厅黑板上予以公布,同时反馈给各学院。

二、学生宿舍晚上熄灯检查工作

1、检查时间

本学期第三周至第十五周(除第十一周),每周周日至周四晚上23:45。

2、检查对象

翡翠湖校区2014级和2015级全体学生宿舍。

3、检查方案

学生宿舍晚上熄灯检查工作由校学生联合会权益中心公寓管理委员会组织各楼长、层长开展,每周的周日至周四晚上23:45,检查人员将记录下寝室大灯(日光灯)未关的寝室号,并提醒该寝室及时关灯休息。

4、其他事宜

(1)熄灯后,个人可以开小灯尽快处理未完成的个人事务,但必须保持寝室内安静,不能影响他人休息,否则,以违纪处理。

(2)如果寝室成员在检查人员提醒时态度恶劣,以违纪处理。

(3)每周周末,检查成员会将本周未熄灯寝室违纪情况张贴在本寝室楼一楼大厅黑板处,同时反馈给各学院。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根据本院实际,配合学校的统一检查建立本学院自查制度,及时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学生进行教育引导;

2、根据检查结果,每月将评选一定数量的文明寝室,并授予流动红旗。学期末,将根据本学期各寝室及各学院在检查中的综合表现,评选出优秀寝室、优秀组织学院等先进集体,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党委学生工作部(室)、校团委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