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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开展学生消防安全教育警示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8    作者:    来源:    浏览:    打印

各学院:

近期,国内火灾事故多发,教训极为深刻,给我们敲响了校园消防安全的警钟。高校校园特别是学生宿舍属于人员密集型场所,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严防火灾等消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按照学校相关工作部署,现将近期集中开展学生消防安全教育警示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以学生在宿舍和实验室等重点场域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和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等行为为教育警示重点。

二、工作对象

在校全体学生

三、工作内容

(一)全面教育阶段(即日起至3月10日)

1、召开主题班会

面向学生全覆盖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主题班会,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相关案例材料可参考附件1。重点向学生讲清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注意事项,以及违规充电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可能引发的后果,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可参考附件2),做到人人知晓电瓶车或动力电池进楼宇属于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处理后果。

2、签订个人承诺书

组织全体学生签订《学生消防安全承诺书》(附件3),教育学生增强安全意识、纪律意识,要求学生从自身做起,坚决杜绝在宿舍使用大功率违章电器,以及电动车或动力电池进楼充电等可能影响消防安全的各类行为,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懂安全的良好氛围。

3、营造良好氛围

依托校园网、公众号、视频号等网络平台,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等线下宣传渠道,线上线下相结合面向广大学生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防范要求,提高广大学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排查整改阶段(即日起至3月10日)

1.全覆盖走访所有学生宿舍

全体辅导员要积极践行一线规则,主动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实情,善于发现并及时反馈整改各类消防隐患。按照学校《关于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通知》(附件4)等消防安全要求,协助相关部门对学生宿舍、实验室等场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摸清学生使用电动车情况,并对学生开展电动车规范使用和充电的专项消防安全教育。对在宿舍内使用违规电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明火等违反消防规定的行为,要建立工作台账并逐一督促整改。

2.建立学生自我督查工作机制

结合春季学期开学初校园爱国卫生运动,依托学生自律委员会、班级干部等学生骨干,指导学生集中开展宿舍卫生大扫除,创建良好的寝室环境,同时排查并及时处置可能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提高学生自我监督和互相监督的意识,引导学生发现和报告各类安全隐患的主动性,提升学生处置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的能力。

3.畅通学院信息反馈渠道。

各学院要切实做好日常监督和管理,教育学生对自身严格要求的同时主动监督周边同学的违规行为,异常情况需及时向学院辅导员、楼宇管理员、社区辅导员报告或报警处理(屯溪路校区:62901110;翡翠湖校区:63831110)。

(三)督查处理阶段(3月10后长期)

1.严肃处理

按照“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的原则,根据《合肥工业大学违纪处分办法》等规定,从严从重从快处理电动车或动力电池进楼充电等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情况严重者交由公安机关处置。

2.纳入考核。

学生消防安全违规违纪行为将列入基础文明养成和文明宿舍创建的负面清单,作为学院学生工作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消防安全教育警示工作,按照相关要求细化学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人,及时落实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扎实开展

各学院要按照消防安全集中教育警示工作的时间节点,落实落细教育、排查、整改等工作要求,指导辅导员深入一线开展教育管理工作,引导学生做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及时消除各类场所的安全隐患,形成互相监督和及时处置的消防安全工作机制。

(三)及时总结

请各学院于3月13日(周三)前将学生消防安全集中教育管理专项工作开展情况(附件5)和开展相关工作的照片等支撑材料(不少于5张)以学院为单位,由学生事务管理专员通过学工系统报送。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2月28日

附件1:火灾案例及教育参考材料.docx】已下载
附件2:相关管理条例与校规校纪.docx】已下载
附件3:消防安全承诺书.doc】已下载
附件4:学校和安徽省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相关规定.docx】已下载
附件5: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开展情况.xls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