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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春风助航”学业辅导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7    作者:    来源:    浏览:    打印

各学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满足广大学生学业发展需求,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学习氛围,根据《关于一体化推进学生学业发展的通知》《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春风助航”学业辅导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学生社区职业(学业)发展主题教育宣讲活动的通知》等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学业发展中心建设、学业辅导项目化和开学初已开展的学业辅导等相关工作,拟定围绕多个层面进一步开展本学期学业辅导活动。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活动内容

1.名师领航传承学术精神邀请校内外各领域专家学者、学术带头人、专家教授等名师,结合学科特色开展学术报告会,通过报告分享、论坛交流等活动促进专业认知、学术交流,营造“学在工大”的良好学术氛围。

2.导师护航助力全程培育。组织优秀班主任、社区辅导员和社区导师等导师力量,开展各类学辅沙龙活动,围绕学习能力、心理疏导、生涯规划、就业指导等主题,开展专业认知、学习方法、学业规划、学术科研、实习交流、成长发展等活动,将各类教育活动融入学生社区,全程培育学生成长。

3.讲师助航促进学业发展。以成绩优异、事迹突出的学生代表为主体,组建学业发展朋辈讲师队伍,通过“指导+培训+互助”的朋辈辅导工作模式,开展集中授课、线上线下答疑、一对一辅导等形式多样化的学业帮扶活动,为学生提供学习内容、经验技巧和学业规划等方面的辅导,促进学生的学业发展。

活动程序及时间节点

1.课程规划(5月10日前)。各学院学业发展中心需围绕三个层面的工作内容,积极组织辅导活动并招募导师。各校级学业辅导项目立项学院在资源充足的情况下面向全校学生开展,并填写相关辅导安排(附件1)报送至学工部学生事务管理科。

2.通知发布(5月中旬)。学校整合校级的学业辅导安排,发布集中授课通知。各学院整合院内的辅导安排,面向本学院学生发布授课通知。各学院要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学生报名参与校院学业辅导。

3.总结提升(本学期末)。各学院学业发展中心需在开展活动后形成工作总结(包括课程安排、参与数据、开展成效等),结合一体化推进学生学业发展相关总结材料于学期末报送至学工部。

三、工作要求

1.制定课程计划。各学院学业发展中心要结合学生实际、专业特点制定切实有效的课程计划,为学生学业发展提供有效的资源供给。

2.发挥榜样引领。各学院学业发展中心要组织建立导师团队,充分发挥教师专业优势和朋辈榜样引领作用,多维多域助力成长。

3.注重工作质量。各学院学业发展中心要总结工作开展情况与成效,学校将组织队伍考查各分中心辅导质量,不断提升学业发展中心学业辅导工作水平,助力我校学生学业发展。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春风助航”学业辅导活动辅导安排(模板).xls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