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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劳动实践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0    作者:    来源:    浏览:    打印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持续优化我校大学生劳动实践工作设计、过程管理和监督考核,结合《合肥工业大学学生劳动教育实践环节实施方案》等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劳动实践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我校实际和大学生劳动实践相关工作设计,按照大学生劳动实践项目建设工作要求,结合第二课堂建设和学生综合测评等工作,推进基地建设、深化过程管理、注重育人效果、加强监督考核,提高大学生劳动实践资源的供给能力,更好发挥劳动实践促进大学生成长成才的作用,形成一批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二、工作内容

1.推进基地建设。持续推动校内外劳动实践基地的创建,在校外农场、工业园区、市政单位、公交部门等场域建立校外劳动实践基地。本科生不足500人的学院至少建立一个基地,本科生多于500人的学院按照至少500人一个基地的标准建设。同时,要注重各个基地的劳动资源供给能力,至少满足基地岗位数与学生人数之间1.2:1的供给比例。各学院在建立基地前要填写《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立审批表》并向学工部报备审批。

2.深化过程管理。坚持目标导向、加强过程管理,优化学生劳动实践院级制度设计。各学院要制定年度劳动实践开展计划,定期在已建立的校外基地开展生产劳动和公益劳动。在开展劳动的过程中加强劳动安全管理,开展校外劳动前要给学生购买保险,准备相应的劳动用品,制定完善的防护措施。组织学生开展劳动前要填写《劳动教育实践环节开展报备表》向学工部报备,并要开展涵盖劳动理论、劳动技能、劳动安全等内容的岗前培训。

3.加强监督考核。各学院要阶段性对劳动实践工作进行总结,对照量化指标查找问题不足、注重宣传推广普及典型做法、凝练工作经验提高育人成效。学工部将劳动实践建设纳入学生工作评选重要内容之一,2023年7月进行阶段性考核,6月30日前提交考核表(附件1),2023年底进行本年度成果考核。

、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与制度设计各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并制定学院工作制度,加强统筹协调、细化任务分工、协调各类资源,强化与实践基地协调沟通和对学生的教育指导,安全有序组织学生开展各类型的劳动实践。

2.重视资源供给和岗前培训。各学院要结合学生评价相关要求,给学生提供足够数量的劳动资源供给,通过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优质劳动资源比例。指定专人负责劳动实践工作,有条件的可聘任一定数量的校外指导老师,加强对学生的劳动观念、安全和技能培训。

3.强化协同联动并打造品牌。各学院在建立基地的过程中要加强沟通,避免重复挂牌,同时各学院间要进行资源共享。工作中要注重总结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及时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打造优质劳动实践品牌。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劳动实践阶段性考核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3月20日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劳动实践阶段性考核表.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