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主页
  • |
  • 学工系统

通知公告

学生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学生管理 > 正文

关于开学初开展学业辅导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5    作者:    来源:    浏览:    打印

各学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学习氛围,根据前期校院两级学业发展中心建设规划和学业辅导活动的立项要求,结合学期初学生备考多门课程结业考试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开学初依托校院两级学业发展中心集中开展学生学业辅导工作。

一、活动时间

本学期第一周至第四周集中开展,后期持续进行。

二、活动对象

各学院学业发展中心面向本学院学生开展。

鼓励校级学业辅导项目立项学院在资源充足的情况下面向全校学生开展,并填写相关辅导安排(附件1)于2月20日(周一)报送至学工部学生事务管理科。

三、活动内容

1.全面导学,加强引领,优化学习发展方法。通过讲座报告、小班辅导等形式,为学生开展考试复习方法、考前心理疏导等培训工作。

2.重点讲学,优先保障,延伸难点课程教学。组织学生主动参与,积极引导并优先保障学业困难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报名参加,集中开展重难点考试科目的授课活动。

3.精准促学,多维指导,拓展答疑解惑途径。针对学习困难学生需求,聘任朋辈辅导讲师开展“一对一”辅导或课堂理论教学辅导,在教室、学生社区等学习场所中构建面对面答疑空间,响应学生备考需求。

4.高效助学,平台赋能,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在开展学业辅导活动的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学业辅导资料库,通过线下班级平台和网络平台进行资源共享。

四、工作要求

1.形成工作计划。各学院学业发展中心要结合学生实际、专业特点和备考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制定切实有效的课程计划,为学生备考提供有效的资源供给。

2.发挥榜样引领。各学院学业发展中心要组织专业教师和学生代表建立辅导团队,充分发挥老师的专业优势和优秀学生的榜样引领作用,形成育人合力。

3.注重工作成效。各学院学业发展中心要对照工作计划,面向学生开展考前学业辅导活动,落细、落地、落实各类举措,注重工作的覆盖面、质量和时效性。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学业发展中心需在开学初集中开展活动后形成工作总结(包括课程辅导安排、学生参与数据、活动开展成果等),相关总结材料于3月24日(周五)前报送至学工部,工作成效将作为学院学业发展中心项目化考核的重要依据。

以上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学工部学生事务管理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gbglb@hfut.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2月15日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学业辅导活动辅导安排.xls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