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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理苑”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代言形象征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2    作者:    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    浏览:    打印

    我校“明理苑”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于2015年初成功入选首批“教育部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为树立“明理苑”形象和品牌,助推工作室的建设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征集“明理苑”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代言形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1.“明理苑”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logo;

     2.“明理苑”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卡通形象名称;

     3.“明理苑”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卡通形象。

     二、征集对象

     全体师生。

     三、作品设计要求

     1.logo:要求简洁大方,具有较高辨识度;要兼顾工大特色和国际眼光,突出“明理苑”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的定位和主题(“明理苑”网络文化工作室简介见附件)。

     2.形象名称:要求特色鲜明、内涵丰富、朗朗上口;能够设定形象的人格化特征,如性格、爱好、习惯等。

     3.卡通形象:要求形象具体、清新时尚、寓意积极、表情形态丰富,有校园文化气质和现代感。

     4.参赛作品须配有500字以内设计创意说明,在此基础上可通过文字版的小故事突出形象特征。作品应具有良好的适用性和完整性,可附上同一形象的多种形态,以丰富其形象内涵。

     5.提交的作品要求原创,如涉及版权等法律纠纷,由投稿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取消参评资格;作品一经入围或采用后,学校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并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四、评选和奖励

 征稿截止后,将组织专家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最终选用的作品,将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五、征集时间

     2015年6月12日——2015年7月1日

     六、作品提交方式

    全体师生可直接将参赛作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futxgbjyk@126.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形象征集-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作品以附件形式发送,附件内容为电子版设计作品(包括logo、形象名称、卡通形象)、设计说明、作者简介及联系方式。联系人:侯老师,电话:0551-62901047。




 党委学生工作部 “明理苑”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