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根据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学校2020年拟录取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包括拟录取的MBA/MPA研究生和定向、委培等在职研究生)。
2.在学校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已办理学期注册手续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包括MBA/MPA研究生和定向、委培等在职的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符合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规定的基本条件。
2.符合《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规程》规定的基本条件。
3.符合学院制定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规定的评审条件。
三、比例及标准
(一)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一等学业奖学金、二等学业奖学金、三等学业奖学金三个等级,各等级比例及标准见下表。
等级 |
比例 |
额度(万元/人/年) |
一等 |
20% |
1.2 |
二等 |
40% |
1.0 |
三等 |
30% |
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