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精神,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为稳妥有序推进取消就业报到证工作,建立毕业去向登记制度,经研究决定,开展补办就业报到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办对象
2022届及往届未办理派遣手续的非定向毕业生
二、补办程序
1.各学院仔细梳理2022届及往届该派未派的毕业生名单,通知毕业生及时提交派遣申请;
2.毕业生本人申请,将办理申请表、毕业证复印件及有关就业证明材料交至学院,学院审核后,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3.学校审核后,办理派遣手续,报到证(上联)及时发放至毕业生本人,学院依据学生派遣信息办理档案转递等工作。
三、办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23日
四、相关要求
此次是为已经毕业但未办理派遣手续的毕业生补办有关手续的最后一次机会,逾期不再办理。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以学生为本,耐心细致、认真梳理,并及时通知到相关毕业生,收齐材料后集中到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报到证(上联)及时发放至毕业生本人,学院依据学生派遣信息办理档案转递等工作。
联系人:范鹏飞(研究生) 0551-62905035
张黎黎(本科生) 0551-62905825
严 慧(档 案) 0551-62901048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