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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三届“卡尔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22    作者:    来源: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浏览: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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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尔助学金”是我校化学与化工学院毕业生韦宇波校友个人于2011年在我校设立的社会捐资助学金。根据“卡尔助学金”设立协议,现开始进行该助学金第三届的评选工作,具体评选对象、名额、办法如下:

一、奖励对象

“卡尔助学金”以化学与化工学院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为奖励对象。获奖学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为人诚信、品德端正、遵章守纪;

2、品学兼优,或家庭经济困难、生活朴素;

3、态度乐观、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校内外活动,表现突出,具有科技创新精神;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二、奖励数量及推荐名额

“卡尔助学金”共10,0000元整,分五年发放,每年资助本科生8名,研究生2名,每人每年资助2000元。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1、申请同学须先提出申请,填写“合肥工业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学生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并将成绩单及获奖材料于12月26日前上交学院;

2、化学与化工学院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文化课成绩、道德品行等方面的初评及推荐工作,于12月30日前将初评结果报送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3、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成立“卡尔助学金评委会”,对初审合格学生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

4、将获奖学生名单上报韦宇波进行确认,经韦宇波个人确认后,为获资助学生颁发助学金。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14年12月22日

附件:合肥工业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学生申请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