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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基层就业代偿偿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代偿金发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28    作者:    来源: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浏览:    打印

各学院、各相关同学:

经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我校176人继续享有2014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资格,本次发放其第三笔补偿代偿金共计1233579.5元;112人继续享有2015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资格,本次发放其第二笔补偿代偿金共计753,201.57元;申请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26人,发放补偿代偿金337,369.6元。目前,补偿代偿金已经发放到学生报送的个人银行账户中。

请获批补偿代偿的学生及时查看个人银行账户金额,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学生请将所获代偿金切实用于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并将补偿代偿金签收回执(见下载中心)于11月30日前寄送至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551-63831175、62901991。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16年10月28日

附:《关于报送基层就业和应征入伍受助学生先进典型材料的通知》已在我中心网站发布,各位基层就业和应征入伍受助同学请积极关注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