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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合肥校区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升国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4    作者:张栋    来源:    浏览:    打印

各学院、有关单位: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进一步加强升旗仪式的理想信念和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广大师生传承红色基因,汲取奋进力量,用实际行动抒发爱国之心、报国之情、强国之志,向建党百年华诞献礼。经研究决定,本学期继续在学生中组织开展升国旗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心向党 建功新时代

二、活动时间

从本学期第四周开始,每周周一早上7:15,各学院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三、活动地点

屯溪路校区西田径场北侧;

翡翠湖校区田径场南侧。

四、参加人员

轮值学院领导、政工干部、全体学生。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丰富教育形式。举行升旗仪式是加强师生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在日常教育管理过程中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各单位可将升旗仪式与重要节日、“四史”学习教育、庆祝建党100周年、“爱校荣校”教育等主题相结合,形式不限,结合实际情况,在升旗仪式结束后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开展国旗下的讲话、红歌合唱、诵读红色经典等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学习成效、点燃学习热情。活动相关宣传总结材料(包含新闻链接、活动图片等)请于7月9日前发送至邮箱:xgbjgk@hfut.edu.cn。

2.认真组织实施、注重质量效果。每周升旗仪式由值班学院负责组织开展,各学院要做好现场组织协调、秩序维护和学生考勤工作,对无故缺席的学生给予相应教育处理。轮值学院以班级为单位(每班一列纵队),在升旗仪式正式开始前5分钟面向国旗集合完毕,升旗时保持着装整齐、姿态端正、神情严肃。升国旗时,途径现场运动的师生员工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待升国旗仪式完毕后,方可自由行动。

3.协同配合开展,加强沟通联系。校国旗护卫队负责两校区升(降)旗任务,周值班学院相应校区全体政工干部须全程参加组织升国旗活动,学工部、校团委派工作人员参加协调升国旗活动。如遇可能影响升旗仪式进行的相关情况(如雨雪天气),各学院、学工部应及时进行沟通、协调,第一时间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因学生实习等原因无法参加升旗活动,各单位应提前以书面形式提前报学工部备案。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校团委

2021年3月24日


附件1: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升国旗活动学院值班安排表.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