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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8    作者:    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    浏览:    打印

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 2021〕1号)要求,2021年上半年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以下简称民汉考)将于5月份举行,现将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要求

1. 有意愿参加的考生需填写《XX学校MHK集体报名导入模板》(附件1 ),并以“学院+年级+姓名的形式重命名,同时附考生证件照(照片要求见附件2)。

2. 将电子版信息报送至韦老师邮箱:805450279@qq.com

3.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310日前,逾期不报视为放弃上半年考试报名。

二、考试安排

1. 考试时间和开考科目

上半年民汉考时间为2021515日至16日。开考科目为三级笔试和三级口试。

2. 考试地点和考试对象

考试地点在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试对象为高中阶段以上(含)各类学校全日制母语非汉语的少数民族在校学生(一般应为毕业年级学生和大三年级学生)。学生自愿参加,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并安排专人送考。

三、联系方式

屯溪路校区:联系电话:62901044,联系人:韦老师

翡翠湖校区:联系电话:63831238,联系人:张老师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138

附件1 xx学校MHK集体报名导入模板.xls

附件2 参加MHK(民汉考)提交照片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