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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校内选聘心理咨询中心兼职心理咨询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4    作者:    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    浏览:    打印

    为进一步加强心理咨询中心兼职咨询师队伍建设,满足学生心理咨询与辅导的需求,保障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顺利开展,现决定在校内选拔一批兼职心理咨询教师,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任职条件

1.身心健康,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熟悉大学生心理发展规律和特点,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2.具有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

3.获得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有心理咨询方向受训经历、个体咨询经历或有团体心理辅导经验者优先。

二、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心理咨询中心的工作制度要求,工作上接受心理咨询中心的管理与指导。

2.能够按照心理咨询中心的统一安排定期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3.完成咨询记录的撰写,定期和学院、心理咨询中心相关联系人进行沟通交流。

三、工作激励

1.根据实际工作量,遵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报酬。

2.提供心理督导、培训和交流机会。

3.作为学校评奖评优、项目支持、职称晋升的重要参考。

四、招聘流程

1.应聘老师请于826日下午1800前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心理咨询中心兼职心理咨询师申请表》,电子版发至邮箱xgbglb@hfut.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至学工楼北楼302室(屯溪路校区)或综合服务楼南楼315室(翡翠湖校区)。

2.党委学生工作部将结合报名材料和个人工作实际确定兼职心理咨询师名单,并向入选老师颁发聘书。

 

 合肥工业大学心理咨询中心兼职心理咨询师申请表.docx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