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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合肥工业大学学生社区自律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1    作者:    来源:    浏览:    打印

各学院:

合肥工业大学学生社区自律委员会是在党委学生工作部的领导下,在学院(社区)辅导员和物业服务中心学生公寓管理员的具体指导下,面向全体校内学生,辅助学校开展学生公寓日常管理和寝室文明创建的学生组织。为营造文明、整洁、安全、向上的社区环境,充分发挥学生在社区环境治理和劳动教育中的“四自”作用,现面向各学院开展学生社区自律委员会选聘工作。

一、岗位设置

1.分楼宇学生社区自律委员会。

以学生公寓楼宇为单位成立分楼宇学生社区自律委员会,各分楼宇学生社区自律委员会分别设置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委员若干名。

2.学校学生社区自律委员会。

成员由各楼宇学生社区自律委员会主任组成,实行联席会制度。

二、选聘流程

1.学生自愿报名,各学院根据学生楼宇分布,按照每层1人择优推荐各分楼宇学生社区自律委员会委员人选,并推荐各楼宇学生社区自律委员会1-2名主任、副主任人选。

2.党委学工部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考察,确定各分楼宇学生社区自律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三、材料报送

各学院组织学生报名,择优推荐人选,填写《学生社区自律委员会成员推荐汇总表》,于4月6日前报送。本科生报送至学工部学生事务管理科(屯溪路校区学工北楼302,翡翠湖校区综合南楼31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gbglb@hfut.edu.cn;研究生报送至学工部研究生工作科(屯溪路校区学工北楼306,翡翠湖校区综合南楼31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gzk@163.com。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3月31日

附件1:学生社区自律委员会成员推荐汇总表.xls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