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统战部下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度安徽省光彩援疆奖(助)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光彩援疆奖(助)学金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现对2020年安徽省光彩援疆奖(助)学金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新疆籍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与不同民族学生和睦相处;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秀;
6.积极参加班级和院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关爱他人;
7.能较好掌握国家通用语言。
(二)助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与不同民族学生和睦相处;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6.积极参加班级和院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关爱他人;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三、评选对象及标准
(一)奖学金:奖励对象为2019-2020学年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和二等奖学金)和助学金两类。其中一等奖学金名额3人;二等奖学金名额3人。
(二)助学金:资助对象为2020年10月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额2人。
注:为增加奖助受众范围,2020年已经获得两项及以上社会捐资奖助学项目的同学原则上不能再申请此次光彩援疆奖(助)助学金。
四、评审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安徽省光彩援疆奖学金申请表》或《安徽省光彩援疆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2),基本信息请电子填写,评语和签名请手写,相关表格填写注意事项详见附件4。
2.学院初评:各学院原则上可以推荐奖学金候选人和助学金候选人各1人。初评推荐材料(学生申请表和学生成绩单)于2021年3月10日前报学工部管理科,电子汇总表(附件3)同时发送至xgbglb@hfut.edu.cn。
3.学校评审:学工部会同相关单位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学工部网站公示后,报送省委统战部。
4.省委统战部复核:省委统战部进行复核,确定拟奖(助)学生后,于3月底前在省委统战部和学校网站上公示。
5.奖(助)学金发放:2021上半年进行奖(助)学金发放。
联系电话:62903420,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62901044,联系人:韦老师
地址:屯溪路校区学工北楼302办公室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3月5日
附件1 安徽省光彩援疆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 安徽省光彩援疆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 安徽省光彩援疆奖(助)学金学院推荐名单.xls
附件4 相关表格填写注意事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