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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签订校医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24-04-07    作者:    来源:    浏览:    打印

为加强校医合作共建,扎实推进学校心理健康工作,4月3日下午,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与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安徽省精神卫生中心)校医合作签约仪式在屯溪路校区学工北楼202会议室举行。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钟小要,校医院院长王志华,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副院长罗蓓蓓,合肥市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副主任徐小童等出席签约仪式,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与校心理中心相关人员参加仪式。仪式由心理中心主任邹佳莹主持。

钟小要致欢迎辞,代表学校向罗蓓蓓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长期以来支持我校心理健康工作表达诚挚谢意,并向与会院方领导介绍了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发展成就。他表示,校医合作模式的建立是探索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守护大学生心理健康的有效手段,本次签订协议是校医合作的新起点,将进一步完善校医合作的联动机制,推动形成互学互鉴、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新格局。随后,王志华介绍了校医院概况和相关工作,邹佳莹介绍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罗蓓蓓详细介绍了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安徽省精神卫生中心)的基本情况和发展历程,并充分肯定了我校心理育人的相关工作。她表示,医院将进一步发挥在青少年心理健康领域的专业优势,在师资队伍培养、心理障碍诊疗、就医绿色通道等方面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保障,真正发挥医校协同对心理育人的支撑作用。

罗蓓蓓代表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向我校赠送了精神卫生科普书籍,邹佳莹与徐小童代表校医双方共同签署合作协议。仪式结束后,罗蓓蓓一行参观了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本次协议的签订,是我校与安徽省精神卫生中心合作的深入推进,是全面提升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质量和水平的创新举措,双方将携手共进,为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生健康成长提供更加专业的保障,促进形成医教协同育人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