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面落实团中央部署,全面深化共青团改革,大力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激励广大青年牢记使命跟党走,青春建功新时代,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及五四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员教育评议工作
1.开展学习实践。以基层团支部为单位,组织团员青年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四史”,了解世情国情党情,厚植爱国情怀,并通过座谈会、演讲、征文等形式,分享学习心得体会。结合学习感悟开展实践活动,丰富实践形式,引导广大团员学思践悟,身体力行。
2.团员民主评议。各团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全体团员就自己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进行总结剖析,接受其他团员的评议。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情况,结合团员日常表现,研究总结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团员民主评议测评表及评议标准见附件1)。各基层团委要及时汇总本单位团支部民主评议相关信息(附件2)。
3.进行总结表彰。各团支部将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团组织批准,上级团组织评审公示后对优秀个人和集体颁发荣誉证书,并做好先进典型宣传工作;对于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由支部书记进行谈话,予以教育帮扶;对于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和团组织,进行团纪处理和整顿。
4.完成团籍注册。对于评议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的团员,以团支部为单位到所在基层团委其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对于团员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应对其暂缓注册三至六个月,暂缓注册期后,对再次评议等次为合格的团员,及时办理注册。评议等次依然为不合格的团员,依照团员教育评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予注册。
二、五四表彰工作
各级团组织在教育评议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评优工作,主动宣传先进典型,根据实际开展院级评优表彰,并推荐典型参加全校评优。
1.表彰内容
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委(团总支)书记、优秀青年标兵、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2.表彰名额设置
(1)五四红旗团委:全校5个;
(2)五四红旗团支部:全校10个;
(3)优秀团委(团总支)书记:全校共10名;
(4)优秀青年标兵:全校共10名(含“青年学生标兵”和“青年教工标兵”);
(5)优秀团支部书记:全校共10名;
(6)先进团支部:按表彰名额分配推选;
(7)优秀共青团干部:按表彰名额分配推选(兼顾教职工、研究生和本科生);
(8)优秀共青团员:按表彰名额分配推选;
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委(团总支)书记、优秀青年标兵、优秀团支部书记各基层团委各推荐1人;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推荐表彰名额分配详见附件3,由各基层团委结合实际择优推荐。
3.评选标准
优秀个人(集体)评选标准见附件4。
三、工作步骤
1.民主评议、公示和推荐阶段(3月12日—4月2日)。“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团支部民主评议产生;“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团支部书记”的提名须听取辅导员、任课教师和其他班级团支部团员代表等方面的意见;“五四红旗团委”“优秀团委(团总支)书记”“优秀青年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的提名须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意见。候选集体和候选人名单须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认真填写相应表格(附件5)。其中,被推荐为“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委(团总支)书记”“优秀青年标兵”“优秀团支部书记”的候选人(集体)要随表格另附1500字事迹材料、500字事迹简介及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第二课堂成绩单(学生)和相关印证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纸质材料格式要求用A4纸小4号仿宋字体、1.5倍行间距)。
各单位要在4月2日前将民主评议信息统计表(附件2)、各类申报表(附件5)、汇总表(附件6)、申报材料集中报送至校团委。纸质材料交至翡翠湖校区综合楼313西,电子版材料以“XX学院-团员教育评议”命名发送至邮箱1981369091@qq.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2.评审阶段(4月中旬)。校团委组织评审。
3.表彰和宣传阶段(4月下旬—5月初)。学校举行五四表彰大会,并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团内民主评议和评优工作是强化团员意识、规范基层团建的基本制度,各基层团委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进一步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各团支部要抓好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2.全面统筹。团员教育评议和表彰工作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各基层团委要主动向本单位党组织汇报有关情况,统筹协调好本科生、研究生等各方面关系,保证教育评议活动顺利开展。
3.加强宣传。各基层团委要通过本次团员教育评议和推优表彰,深度发掘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充分发挥先进青年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校广大青年中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联系人:邹明玥
电话:0551-63831165
附件1:团员民主评议测评表
附件2:各基层团委团支部民主评议信息统计表
附件3:五四表彰名额分配表
附件4:五四表彰优秀个人(集体)评选标准
附件5:五四表彰相关申报表
附件6:五四表彰汇总表
附件7:团员教育评议常规流程参考
共青团合肥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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