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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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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哲学社会科学培育计划”(辅导员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5    作者:    来源:    浏览:    打印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面加强新时代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行动方案》,不断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质量,为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提供有力支撑,经研究决定,现开展2026年度哲学社会科学培育计划辅导员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者基本条件

(一)我校在岗在编的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

(二)思想政治表现良好,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学术导向,注重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

(三)学风正派、治学严谨、恪守科研诚信,具有持续的科研热情、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超过40周岁(198611日后出生)同等情况下,项目资助向35周岁199111日后出生)以下青年教师倾斜

二、申报选题指南及资助方向

(一) 高校一站式学生社区提质增效的有效路径研究;

(二)新时代高校导学思政育人体系建构研究;

(三)数智赋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申报人需围绕上述选题指南自拟题目。项目设重点项目2项,每项资助2万元;一般项目8项,每项资助1万元。

三、研究期限

研究期限为2年,以立项日期为开始日期。

四、中期检查与结项要求

学校将在项目立项后一年进行中期检查,原则上任务完成要过半,同时在执行期结束后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验收。申报人需获得以下研究成果之一(主持人排名第一)

1.获批教育部人文社科相关专项项目或其他等效科研项目;

2.公开发表人文社科类高质量学术论文1以上。

、限项要求

(一)申请者原则上同年度只能申请1个项目;

(二)研究内容与申请中或已立项的各类项目重复的不得申报。

、申报立项与过程管理程序

按照学院推荐、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的原则。

(一)申报立项程序如下:发布通知学院推荐、项目受理、项目评审、学校审定、结果公示、批准立项;

(二)过程管理程序如下:中期检查、经费执行情况跟踪、根据中期检查和经费执行情况决定是否中止、结项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决定结项或终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有权终止项目:

1.超过两年无法按时完成验收的,撤项处理。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能申报合肥工业大学辅导员研究专项项目。

2.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合同内容;

3.项目负责人调离我校;

4.其他原因导致项目研究工作无法继续进行。

(四)审查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需要中止或终止的项目,将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全额或一定比例追回项目经费,视情况严重程度计入个人及所在单位的项目信用体系,作为未来立项资助的参考依据。

(五)所有获批项目成果必须标注合肥工业大学辅导员研究专项资助(项目批准号)字样,所有成果应与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且完成日期在项目合同规定的期限内

七、申报工作安排

截止时间:2026612

纸质版材料: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连同附件证明材料(若没有可不提供)和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2交至所在学院,学院审核汇总后将盖章纸质版(一式五份)交至学工北楼301

电子版材料:项目申报书、连同附件证明材料(若没有可不提供)和学院推荐汇总表等电子版打包发送至xgb@hfut.edu.cn(邮件标题:哲学社会科学培育计划+单位名称)。

联系人:老师  话:0551-62905036


人文社会科学处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6525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培育计划“(辅导员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书.doc】已下载
附件2:XX学院 “哲学社会科学培育计划”(辅导员研究专项)推荐项目汇总表.xls】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