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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9    作者:李正星    来源:    浏览:    打印

各学院:

为树立研究生青年学生榜样,展示青春奋斗风采,鼓励青年研究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合肥工业大学“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合工大政发〔2010〕10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2021-2022学年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入学满一年的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研究生(包括硕转博学生)可以参评,未注册、延长学制或已毕业的研究生不具有参评资格。

二、评选指标

研究生“三好学生”按不超过应参评人数的10%评定;“优秀三好学生”按不超过应参评人数的1%评定,从“三好学生”中产生;“优秀学生干部”按不超过应参评人数的2%评定。具体指标详见合肥工业大学2021-2022学年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附件1)

、评选条件

除评选办法中基本条件,研究生参评同学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评选要求:本学年综合成绩前40%,本人至少受到1项校级及以上表彰或奖励(不含学业奖学金);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要求:工作满一年以上,本学年综合成绩前40%,本人或本人所负责的集体至少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或奖励1项(不含学业奖学金)。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节点

1.即日起-9月16日,符合“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的研究生经班级或辅导员推荐后,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递交有关申请审批表和其他相关材料。

2.9月17日-9月25日,各学院奖助工作评审小组受理学生的申请,组织初审,初评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报送至学校。

3.9月26日-10月14日,学校对各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拟定“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获奖名单,评审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工作要求和说明

1.各学院应以严格按照评审办法和相关要求进行评审,做到“优中选优”,不得超额报送。

2.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工作应充分征求研究生导师意见。研究生导师可根据评选条件和研究生的实际表现,以书面形式对自己所带研究生提出评选建议。

3.评审过程中,各学院要认真落实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破除学术评价中唯论文等不良导向,重真才实学、重质量贡献,完善以促进全面发展为目标的学生评价标准,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做好各项组织工作,要加强对研究生先进典型的培养和选树,更好地发挥评审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2年9月13日

附件:合肥工业大学2021-2022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申请相关材料.zip】已下载